见江风说的认真,确实不像骗人,左左十分激动,“要是真的那大家肯定会答应!”

孟噶穷了上千年,别说一年1,000万了,就算500万他们都不敢想象。

“不过有个条件。”江风话锋一转,“必须在三天之内答应,否则就不算数了。”

“三天之内?”

“对,超过三天减半,如果一个星期之后大家还是不同意,那瓦朗仍然会拿下孟木,至于孟噶,他们既不会代管也不会出兵保护,到时候,承诺的收入全部归孟木。”

江风一脸严肃,半点都不像在开玩笑。

左左意识到事情的紧迫性,连忙说:“好的老大,我这就通知下去!”

一年1,000万可不是小数目,不仅事关整个孟噶,更关系到每个家庭的未来生活。

谁不同意就是老鼠屎,等瓦朗军接手了孟木,一如既往的贫穷,还失去了安全,一锅坏粥全都没得吃!

等人匆匆离开,江风眼底闪过一抹笑意。

人性如此,一屋子人,你要是想开窗,大家都不同意,但你准备把屋顶掀了,他们会马上让你开窗。

不出意外,最多不会超过5天,孟噶绝对会少数服从多数。

一夜无话。

第2天早晨。

江风刚起床就收到了左左带来的好消息。

“我阿爸阿妈都同意了!”左左掰着手指头数,一晚上的时间,新增了8户全票同意。

再来个十几户,双方就能打成平手了。

江风淡淡道:“少了点,再过两天,1,000万的收入减半,只剩500万……”

没等他把话说完,左左倒吸了一口凉气,美好生活近在眼前,怎么能容许人破坏!

“等着,老大,我这就找人挨家挨户的上门聊!”

说罢,他一溜烟就跑了,生怕晚了一天,到手的钱打对折。

左左前脚走,思栗后脚就来了。

没有叶媛的阻碍,她明显更加大胆,当着平安的面,就拉着江风的衣服,“老大,听说三天内答应,能保证部落每年每户人家都有1,000万的收入,是真的吗?”

她家住的最偏僻,知道老栗病重,大晚上也没好意思去打扰,所以早上她才得知这个消息。

趁着人少,赶紧跑来问江风了。

江风肯定回答:“嗯,真的,不过目前同意的人数还不到一半,三天时间可能有点困难……”

“不困难!”大好的机会,思栗绝不允许就这么错过了。

只要能赚到钱,阿爸后续做手术的问题迎刃而解,简直是天大的好消息。

“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在三天之内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着急办事,思栗没来得及和江风培养感情,留下一份亲手做的点心就走了。

平安初来乍到,有些不太习惯,吃完早饭跟着江风,想问问有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

结果看到思栗,眼睛一下直了。

“风哥,她不是那个小妖精吗?”

看着思栗远去的背影,平安激动的问道。

“什么小妖精?”江风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她是部落里的原住民。”

“部落里的原住民……”平安脸上闪过一抹失望,摇摇头道:“原来不是她啊,我还以为碰上女明星了。”

“哪个女明星?”

除了一些国民度比较高的明星,江风对娱乐圈当红的女明星了解并不多。

尤其是那些流量,除了打篮球那个,压根不认识几个。

平安道:“就是去年最火的选秀节目,选出来的女团成员,粉丝都叫她小妖精。”

说了一大堆,江风还是不知道。

不过有手机,一搜就出来了。

翻出小妖精的照片,定睛一看,果然有四五分相似。

而且对方是在化过浓妆经过包装的情况下,论外貌,确实比不上素颜的思栗。

“她很火?”恕江风眼拙,完全没看出这个小妖精有哪点与众不同的地方。

论外表,顶多能打7分,看样子也不是实力派,顶多和一些女主播打成平手。

气质方面,比起林雨彤都差了一截。

“当然火!粉丝1000多万呢!”

平安兴致勃勃的解释:“她是全民选秀,大家实打实一票票投出来的,相当于养成系……”

经过他的一番论述,江风总算明白,这个所谓的当红女团成员小妖精,就是靠着年纪小会撒娇,获得观众的好感。

各种花钱投票支持,才得以成功组团出道。

长相和身材确实不算最顶尖的,但是观众缘好,粉丝多起来人就火了。

平安之所以如此了解,也是偶然一次观看了节目,产生好感,成为了粉丝之一。

不过在见过思栗之后,他觉得还是思栗更胜一筹,“她好像比那个小妖精还漂亮,也就是出生在缅国,要是在华国,早就火了!”

全民信息时代,没有什么明珠蒙尘,但凡长得漂亮点,就算是出现在通缉令上,也足够引起大家的热烈讨论。

照这样看来,思栗或许可以进进娱乐圈?

算了,想到部落的规矩,江风随即放弃了这个念头。

别说去华国当明星了,没结婚之前,在外面抛头露面都不允许,要是被发现了,只怕要罚掉半条命。

聊完这个话题,江风趁着没事,决定带平安上趟山。

等瓦朗军过来,得把附近的区域做一个详细规划,除了龙脑樟树林,其他位置可有可无。

否则管辖的面积太大,对瓦朗军来说也是一份不小的压力。

江风需要先掌握周围森林的环境,具体有哪些值得利用的土地,至于没用的,直接划出去就行。

凭借清晰的眼力和极强的嗅觉,一到基本没有使用价值和不太安全的地方,江风就让平安设立标记,顺便在地图上划线,将区域分离。

绕着森林走了半圈,成功将龙脑樟树林划入孟噶的地界。

想到部落居民平时会上山采些草药和菌子,江风特地找了一块距离不远但比较深入的腹地,准备将其纳入孟噶。

森林云雾缭绕,江风敏锐的发现不远处有瘴气。

前不靠山,后不靠水,无端端出现瘴气,着实有些奇怪。

“你就在这里等我。”

把平安留在外面,他独自一人进去。

踏入瘴气之中,地上果然长满各种各样的菌子,其中不乏平日难得一见的品种。

如果普通人进来捡菌子,不一定能出得去。

江风眼睛透过瘴气,发觉空气中隐隐透露出淡淡的红色。

黑邪红妖,难道这里有妖怪?

他继续往前走,还未看到东西,忽然感觉脚底一痛。

抬起脚,底下赫然有一只蚂蚁,居然把鞋底给咬穿了!

蚂蚁浑身呈火红色,成年男人大拇指大小,江风清晰的看见它张嘴露出的牙齿十分锋利,一口就能咬穿鞋底,估计咬钢铁也不在话下。

江风迅速伸手捏住蚁背,两个手指一用力,蚂蚁坚硬的背甲发出“咔嚓”一声裂开。

就在这时,蚂蚁忽然回头,朝着江风手的虎口咬去,要不是江风甩开的快,肯定要掉一块肉。

一松开,火红的蚂蚁展开藏在背甲下的翅膀飞远,江风捡了一根树枝,用力甩出去。

树枝不偏不倚的砸在蚂蚁身上,把它从空中砸下来,见状,江风立刻过去一脚踩中,用力碾压了好几个来回。

直到地上出现一个不浅的土坑,才停下脚,底下的蚂蚁尸体已经成了一滩烂泥。

解决完这只蚂蚁,江风并没有放松警惕。

因为他嗅到了类似不同寻常的气息,与此同时,耳边也传来细微的动静,似乎有什么东西成群结队的过来了。

江风犀利的目光朝四周扫了一圈,发现落叶底下有东西在动。

他跳上树,折了一根最长的树枝,“哗啦啦”扫向地面。

动作之下,无数藏在落叶里的蚂蚁全部露了出来。

密密麻麻一大片,起码有上万只!

江风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多这么大的蚂蚁。

身体几乎和小龙虾的虾尾一致,全身火红,爬行的速度非常快。

江风的动作才停下,它们已经到了面前。

把树枝当成鞭子,一下下抽打地面的蚂蚁。

江风功力深厚,每一次都能把地面打出一道缺口,打中的蚂蚁也随之一命呜呼。

不过在接连抽了数百鞭之后,开始有蚂蚁调转方向,或爬或飞的到树上主动攻击。

江风一边抽底下的蚂蚁,一边还要防范被树上的蚂蚁偷袭。

一时间有些顾不过来。

好几次差点被咬中,幸好他反应够快,直接把它们弹开。

打了一会,蚂蚁数量越来越多。

江风有点烦躁,干脆运转功力,将体内真气聚集到手掌中,借用炼丹炉中的真火,释放出一簇火苗。

“呼——”

摊开手掌,对准蚂蚁最多的地方,他从口中呼出一口气,将烈焰释放。

刹那间,火焰像一条吐着信子的蛇,接连把蚂蚁尽数吞入口中。

噼里啪啦的声音响彻在森林,传出一股烤肉烧焦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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