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伊云真的被坑爹了,那些乱七八糟,无组织无纪律的乞丐们冲了一阵之后,突然又跑了回来,围在人口市场门口,七嘴八舌地向太史小花问道:“帮主……您叫咱们去杭州打倭寇,咱们是很想去啦,和平时代,咱们可以一边讨饭一边过去,现在江南一团乱,沿途上的居民都搬迁避祸了,咱们只要一出苏州就讨不到饭了,没法去啊!”

“是啊,是啊,帮主,平时咱们不需要管饭,但是去杭州就需要有人管饭了啊。”

“求管饭!会暖床……”

一群乱七八糟的乞丐吆喝起来。

伊云汗水长流,尼玛,这群家伙真的能打仗?我怎么感觉他们都是废物来的。

只见太史小花从怀里摸出伊云给她的十万两银票,在手里晃了晃,得意地道:“放心,我身上有一笔巨款,你们跟着我走,保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不要再乱哄哄的乱跑了。”

“哇,帮主手上有巨款!”

“太好了,咱们跟定你了。”

太史小花得意地道:“走吧,我们先去买军粮,多买些,带着大批粮食去打仗,这样才有劲。”

“哦!好哦!”

“有饭吃了!”

乞丐们兴高采烈,仿佛是在过节。

伊云哭笑不得地看着这群神经病拥着太史小花走到街对面的一家米行,米行见到一大群乞丐过来,吓得赶紧关门。太史小花大声道:“开门,我是来买粮的。”

“不开!”米行里的人大叫道:“见鬼,哪有乞丐买粮的道理?你们是想来抢粮的,快快离开,不然我要报官了。”

“哗,看不起咱们么?咱们有钱了也!”太史小花大怒,用力去拍打米行的木板门,拍得咣咣咣的响。

伊云实在受不了这群乌合之众了。忍不住对死神妹子和周岚夜道:“请丐帮来帮忙打仗,真的没问题?这些家伙一无武器装备,二无组织纪律……这完全没法打啊。”

死神妹子摊了摊手道:“据我三江阁的情报网弄来的情报,普天之下的帮派中,丐帮的整体战力就算不能排第一,也至少能进前三,绝对不是菜鸟,现在看到的。咳咳……可能是因为帮主大人上梁不正下梁歪造成的,别的地方的分舵应该是不错的。”

周岚夜也面无表情地道:“暂时相信她吧,太史小花这人虽然小事情上不靠谱,碰上大事还是能顶梁的。”

“好吧。我勉强相信你们。”伊云扁了扁嘴。

“粮食问题我帮她解决。”周岚夜毕竟是漕帮帮主,手上掌握着南北粮食的货运渠道,在漕帮的货运码头里,也囤积着数不清的粮食,当然,这些粮食并不是漕帮的,而是槽帮替人运输的,现在临时要调用一批来供几千人的军队食用,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她上去对太史小花低声说了几句。太史小花终于不再闹腾那间米行了,带了两千多名乞丐,向着太湖边上的码头走来。

伊云等人自然也在队中,到了太湖边上,漕帮的人也已经上了岸,集结好了军队。周岚夜命令漕帮水夫开了码头上的一座粮仓,搬出大量粮食来。给每个乞丐分上十来斤,装在乞丐们腰间的麻袋里,买这些粮食的钱自然从伊云给太史小花的那笔巨款里面扣。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回援杭州了。

他们在出来的时候就有考虑过,当他们强行从运河上杀出重围之后,倭寇肯定会更加严密地封锁运河,还想从水路返回,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现在唯一可行的。就是走陆路。…,

漕帮有一千名帮众,加上丐帮的两千名帮众,如果再加上伊云留在桐乡的一千五百名士兵,合起来足足有四千五百人,以这样的兵力,直接杀入重围。也并非不可能的事了。再加上胡忠宪会在城里随时配合他们,进行里应外合,现在已经有了与倭寇正面作战的实力。

因此,他们第一个要去的地方,就是桐乡绿洲。

丐帮与漕帮的帮众们集合在一起,出了苏州城,向着西南方向疾行。伊云很快就发现了丐帮帮众的一个特征,那就是他们极为吃苦耐劳。

就拿漕帮帮众来进行对比吧,漕帮的帮众,都是来自社会最底层的穷人,运河上的水夫、迁夫、渔夫一类的穷人,所以他们拥有很强的吃苦耐劳精神。但是漕帮的帮众在丐帮面前一比,顿时落在下风,因为丐帮的帮众更加能吃苦。

他们可以凭着一双腿狂奔数十里不休息,不吃东西,不喝水。他们休息的时候不需要什么干净干燥的地方,随便找个树下一躺就行,如果找不到树,就在大太阳暴晒下也能躺下休息。在军队经过嘉兴时,他们还碰上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雨,漕帮帮众被这场雨淋过之后,颇多怨言,不少人士气低下。但是丐帮中人却没有这个问题,他们笑嘻嘻地淋着雨,在雨里开心地走着,仿佛不是在吃苦,而是在洗澡一样高兴。

对于一大群乞丐来说,生活没有最糟,只有更糟,所以他们根本不在乎什么大太阳,什么走路,什么下雨……反正平时就是这样过来的。

伊云发现了他们这一条闪光点之后,倒是对这些乞丐们刮目相看了。难怪死神妹子说丐帮的战斗力在全国能排上前三,就凭着这些帮众强悍的忍耐力和适应力,那真是上得刀山,下得火海,没有去不了的地方。要是把峨眉派那些小道姑弄来这样行军,只怕早就自杀了几个。

三日之后,伊云带着这一大群杂牌军,终于来到了桐乡绿洲外围。

远远的桐乡绿州在望了,伊云使出“远望”,清楚地看到了桐乡城头站着小和尚普从,在他身边还有几个自己的义乌铳兵,看来桐乡绿洲在自己离开之后一直是安全的,没有被倭寇攻陷。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一千多名铳兵拒守城池,这可不是好啃的骨头。举个例子吧,在正常的那个世界里,明末时期,荷兰殖民者占领了宝岛台湾,郑成功收复台湾时,攻打荷兰人的城池。荷兰人守城的火铳兵差不多就是一两千人的样子,郑成功用了两万军队才攻下来。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热兵器军队拒守城池时有多大的优势。

伊云带兵过来,城里的“斥候”也早就看到了,由于伊云走在队伍最前面,非常显眼,所以城里的“斥候”一眼就认出了他。

伊云走到城下,大声招呼了一下城上的软沐星,笑道:“软姑娘,开城门,让我进来,我带了漕帮和丐帮的人来助战了。”

不料他这一声招呼,却引来了无数把火铳的瞄准,软沐星出现在城头上,满面寒霜地道:“哼,我家王爷明明去了杭州,怎么又从北边走过来?还带了大批乱七八糟的人,你应该是一个扶桑上忍,用‘变身之术’变化成的王爷吧?你后面的人,全部都是倭寇伪装的!”

“神马?”太史小花大怒:“你才是倭寇,你全家都是倭寇。”…,

“看吧,被我说中,就恼羞成怒了。”软沐星哼哼道。

“不是吧,我这样子很像假的么?”伊云大汗:“软姑娘,你看清楚啊,哪个上忍能像我这么帅?”

“帅个屁!”软沐星大声道:“限你三分钟内,说出一件只有你和我才知道的事,否则我就把你当成是敌人,命令义乌兵们开火射击了。”

“我晕,软姑娘,只有咱们两人才知道的事,这说出来多让人难为情啊。”伊云摊手道:“这种事,我觉得你不会想让别人知道才对。”

“少扯蛋,本姑娘光明正大,事不无可对人言,有胆你说出来只有我和王爷才知道的事,我就承认你是真货。”软沐星在城墙上认真地道。

伊云郁闷地道:“好吧,这可是你自己要求的……那我就说了啊!”

他清了清嗓子,很认真地道:“你的左边大腿内侧,贴近腹股沟的地方,有一颗很小很小的黑痣……”

“扑哧!”城上的软沐星险些吐血,天啊,我那里有颗痣,他是怎么知道的?就算是真的朱云,也不应该看到过吧……等等,不对,我在蜀王府被擒时,被言菀菀折磨,他把我放到水桶里帮我洗澡,当时什么都看光了,难道是在那里看到的?我晕!

软沐星大怒:“你这臭色狼,只有我们两人知道的事有很多,你偏偏选这个来说,我恨死你了!”

伊云摊手,耸肩!

在伊云旁边的死神妹子也大怒:“好哇,我还以为你的女人就身边那几个,没想到你和软沐星也有一腿?你还有多少女人没说出来的?”

太史小花则好奇地道:“你们的表情为什么这么奇怪?她大腿内测有颗痣有什么奇怪的?大惊小怪做啥?”

周岚夜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小花,假设一个男人的大腿内侧有颗痣,这件事你知道,这说明了什么?”

太史小花摊了摊手道:“没啥好稀奇的吧,我帮里好多乞丐大腿内侧有痣我都知道啊。因为他们穷得没裤子穿,经常光着屁屁乱跑,我就看到了呗!”

她突然恍然大悟般地一拍手道:“我终于懂了,这说明城墙上那个软姑娘,经常不穿裤子,光着屁屁乱跑!哈哈哈,我真聪明。”

“你聪明个屁啊!”城头上的软沐星气得噗通一声,晕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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