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以来,南秋都杳无音信,华裳这个“贤内助”称职极了,总会抽些时间到南府与南夫人说说话,我也偶尔同她们一起去后园看鱼赏花。

托了好天气与那几帖草药的福,我的气色越来越好,咳疾也去了,因此,再没了待下去的理由,可我最厌烦的便是不辞而别了,所以尽管已经过了小厮说的三五日的期限,我还是耐心的等着他的归来,而这大好时候,自然也不能闲着——我开始着手交办我手头的账目。

账房的左先生是一个耳聪目明的小老头,听说我要走,便有些惋惜,是了,我这一走,便只有两个学徒同他做账了,府里的账目繁杂,少了帮手,杂乱便立竿见影。我只能一边深感抱歉,一边将手里的活儿计过度给他。

除此之外,走之前,路上的必需品还是要购置一二的——有备无患总是好的。

没了病症,出府比起从前随意多了,连着几日,我都会趁着晨时的清爽,去早市逛一逛,衣衫,琐物蚂蚁搬家的被我搬回了南府——自然,市上小贩流通,打探起仇家的下落也方便容易些。如此,有了风声,得了方向可寻也是好的。

我怀揣着这样的愿景,添置着行囊,而入了耳的消息,真教人失望——不是隔壁王老五的孩子是东头老周的亲儿子,就是街口的刘家小姐要殉情,再不然就是市闹处新来了什么戏班子,唱了什么新段子。

市井上的流言,奇人异事,嬉笑怒骂才流传的开,旁的,都是无关紧要的事。

所以,倘若不是街头遇到了沈彻,我甚至觉得,像他们那样的人是不会出现在这等“凡人”的地界儿来轻贱自己的身份的。

他仍然着了青色衣衫,除了脸色有些苍白,别的与那日擂台上的他并无差别,他不曾瞧见我,我也没了搭话的兴致。

便要扭过头往东市去,谁知转身的空档,竟然发现,他走过的路,稀稀拉拉的滴满了鲜血!

等我再回头,他已经匆匆的拐进了小巷!

我鬼使神差的跟着血迹一路寻过去,终于在巷头的死胡同里找到了他,只见他靠在一旁的土墙上,鲜血染红了外衫,眼看着便要无力支撑摔倒在侧,我急忙小跑过去扶住了他,借着墙的势,他几乎条件反射的要向我进攻,我低呼一声沈彻!他这才看清是我,随之放低了警惕,一头栽倒在我的身上。

说实话,将一个八尺男儿拖到医馆救治的事情,我尚未经历过,这过程中,难免摔伤擦伤,依他目前的样貌,怕是受不了这样的折腾了。

况且,这心口的剑伤,是致死的狠招,巷外一定有取他性命的人,若贸然行动,必然为他惹来杀身之祸。

思索再三,利弊权衡几次,我终于敲响了胡同里的唯一一户人家的红木门,开门的是个半大小伙子,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他已经眼尖的看到了坐卧在墙角的沈彻,当下便吃惊的叫了声沈公子。

原来是旧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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