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北草原,广阔无垠,放眼望去,满地郁郁青草就像是天工织就的绿色绒毯。在晨光的照耀下像是刷了一层金粉,随着阵阵晨风,掀起了碧波金浪。草原壮阔的景色,总是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让人不自觉地沉醉其中。

如果不是身怀重任的话,孙熠宪大概也会沉醉其中吧。草原虽然不如京畿通城那般璀璨繁华,却比京畿通城显得更为壮阔波澜。孙熠宪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若是条件允许的话,他一定会好好的欣赏面前的景色。就如同上回来到草原那般,原本只有十天的路程,却整整走了二十来天。倒不是期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孙熠宪被草原特有的景致所深深吸引着。不自觉的放慢了前行的步伐。

自从上位成为组织的二掌柜后,孙熠宪已经有八年没有离开京畿通城了。而距离上回亲自来草原,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那时候的他,只是组织里的一个首领,主要还是负责与漠北五部之间的沟通。而今,却已经成为组织的第三号人物,身份的不同,给他的心境也带来了不小的变化。上一回他还能好好的欣赏草原景色,这一回,他再没有什么心思去欣赏这片壮丽景致。

原本,以他现在在组织里的地位来说,根本无需他亲自动身前往漠北五部。但是,组织接下来的行动重要无比,可以说,组织若想事成,这一趟漠北之行,就必不可少。为了确保诸事无虞,只有他亲自出面。毕竟也曾经常往返于大楚与漠北之间。漠北五部里,还是有着不少的人脉。

顾峥端的计划已经被组织所认可了,大掌柜也颁下指令,接下来组织必须全力配合顾峥端,力保计划顺利实施。而计划的下一步,便是这漠北之行。新年尚未来到之时,孙熠宪再将顾峥端的计划上报大掌柜后,得到大掌柜的首肯后,他便已经出发了。历时两个多月,孙熠宪终于就要抵达通古斯部的王庭,杭盖。

“杭盖”在通古斯的语言中意为天空的意思。通古斯的王庭被成为杭盖,也是希望通古斯的王庭能如同天空一般辽阔无比。也只有王庭如同天空般辽阔,整个通古斯才能永世屹立在世界之巅。

可是,当孙熠宪看到来到杭盖时,嘴角不经意的扯过一抹弧度。这抹弧度充满了嘲讽的意味。一个不过只有五万人口的聚居地,也敢称为“天空”还大言不惭的祈求着通古斯的王庭能如天空那般辽阔。说来真是可笑至极。大楚随便一个中等规模的镇集无论在人口,或是疆域上都能碾压面前的这个所谓的“天空”

孙熠宪的心中虽然这般想着,但是当他克制住自己的嘲意后,表现得很是恭敬,行走在杭盖里的他,仿佛朝圣一般恭谨。

此行,孙熠宪是随着组织里的商队一道,来到通古斯。通古斯人虽然会经常劫掠大楚的商贾,但是,当商贾们来到他们的聚居地时,通古斯人却又对商贾们表现出十足的敬重。在他们看来,但凡能穿过荒漠,躲过劫掠兵士,避过草原狼群的商贾,都是好汉子。而这样的好汉子,足以让他们表现出足够的尊重。所以,孙熠宪等人来到杭盖之后,生活在这里的通古斯人对他所在商队都是欢迎之至又客气至极。

居住在漠北草原上的人们崇敬草原狼。对他们而言,草原狼群是非常可怕的野兽。它们往往集合成群,无论捕食或对付进犯之敌,都协同搏斗,凶猛而富有灵性。草原人因恐惧而敬奉,把草原狼视作自己的亲属与同类。同时,他们也认为,自己与草原狼一样都是天狼神的子孙。所以,在草原各个部落里,但凡是人群聚集地,必然都会有着一面绘着狼头的旗帜。而且草原贵族的帐篷前也同样竖着一面这样的狼旗,以代表他们是勇猛果敢的天狼神的子孙。

孙熠宪随着组织里的商队来到杭盖后,他便待着两名随从,与商队暂且分开了。他接下来的要完成的事情,与商队没有任何关系。而且事关重大,也不宜让太多人知晓。事实上,孙熠宪的组织二掌柜的身份,商队里的其他人都不知晓。只有一直跟随着,护卫着的孙熠宪的两名随从才知道孙熠宪的真实身份。就连商队的首领,对孙熠宪的身份也不了解。他只知道孙熠宪身份特殊,却不知道孙熠宪的真实身份乃是组织里的第三号人物。

与商队暂且分开的孙熠宪穿过杭盖的正中央,来到位于杭盖东北角的一处帐篷前。对着帐篷外立着的银边狼旗恭敬的长揖一礼。而后,他对守在帐篷外的兵士说道:“麻烦穿禀左谷蠡王,就说他的老朋友,孙熠宪前来拜访。”

守在帐篷外的一名兵士冷冷的看了孙熠宪一眼,说道:“在此稍后。”说完,便掀开了帐篷,走了进去。不一会儿,一位高大健硕,身着华裳美服的中年男子快步走了出来。看到孙熠宪后,上前,亲切的拍着孙熠宪的手臂,大笑道:“哈哈哈哈,孙耐家,多年不见,你还好吗?”

孙熠宪笑道:“尊敬的左谷蠡王赫呼斯,一别十年,您风采依旧不减当年。”

赫呼斯爽朗的笑着,亲切的拉着孙熠宪的手就往帐篷里走去。帐篷很大,前后一共由十间小帐篷与三间大帐篷组合而成。赫呼斯待着孙熠宪进的便是其中一间大帐篷。这里是赫呼斯专门用来招待贵客的地方。帐篷里,地上堆满了大小不一的瓷器与金银。甚至还有几匹丝绸随意的放置在瓷器的上面。通古斯的习俗便是如此,他们从来都不知道“财不露白”这个道理。在他们看来,财富这些东西,就是要摆在明面上展示给所有人。

赫呼斯亲自将孙熠宪领到矮桌前,带他坐好后,赫呼斯也就坐到主位上。他端起酒杯,遥遥敬了孙熠宪一杯,一口饮下后,笑道:“孙耐家,我这马奶酒如何?”

孙熠宪浅浅饮了一口,笑道:“自然事甘美无比。”

“孙耐家多少年未曾喝到这马奶酒了?”

“整整十年,未曾再喝道这马奶酒。说来还真是怀念无比。遥想当初,我与赫呼斯王拼酒的日子,当真是好不畅快,可惜,如今岁月不饶人,我这身子大不如前,再也喝不了多少马奶酒了。倒是赫呼斯王,健壮如昔,岁月没有再您的身上留下一丝痕迹。”

赫呼斯又饮了一杯马奶酒,笑道:“时隔多年,孙耐家终于回到杭盖,却不知,这次回来,给本王带来些什么好东西呢?”

“自然是场大富贵。”

“大富贵?呵呵,孙耐家,你看,以本王如今的身份地位,还缺少什么富贵吗?”

“我送来的这场富贵,远不是赫呼斯王如今能比拟的。”

听到孙熠宪这般说道,赫呼斯不由得兴趣大增,笑道:“天下还有我不能比拟的富贵?你倒是说说,我很有兴趣。”

“法不传六耳,还请赫呼斯王屏退左右,我慢慢说与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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