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十六年五月十二,天将午,晴空万里。

微辣的阳光透过木雕透了进来,数道光柱里,粉尘清晰可见。

宋舞迷迷糊糊醒来。

她已经很久没睡得这么香了。

当她看到房间里的光亮,才惊讶这么晚了。

平常,她早早就起来给相公做早食了。

心里,不由有些慌。

但看着有些杂乱的被褥,脸上不由得抹上一股羞红。

那坏人,怎么得了失魂症,反而会了那么多奇怪的姿势。

就好似,换了个人。

对了,我家相公呢?

宋舞这才发现,屋子里没看到那个坏家伙。

不过她马上就闻到空气中,弥漫着很香的气味。

此时,宋仁正用手锤着腰,站在灶台前炒着菜。

昨晚花了好几亿,让他早上起来时,不得不扶着墙壁。

宋府是没有仆人的,尽管宋仁作为秀才,是有资格雇佣奴婢。

但宋舞为了省钱,愣是包揽了家中大大小小的所有事务。

不过宋仁觉得这样也好,最起码吃的这块他可以亲自操刀。

让他吃古人的食物,估计会难以下咽。

宋仁对自己的厨艺很有信心,每次在宿舍里做些简单的吃食,舍友争先恐后的喊着“爸爸”才能吃到。

“唉,没承想穿越过来的第一个晚上,就成了曹阿瞒,但她也算是我媳妇了吧?”

“那我这不就不是曹阿瞒了?”

正当宋仁胡思乱想时,突然感觉自己被人从后面轻轻抱住。

嗯,这么平,是我家娘子。

宋舞用脸紧紧贴在宋仁的后背上。

她很惊喜,也很感动,因为宋仁以前从来没有下过厨,更没有为她做过一次饭。

她本来还在担心起这么晚,相公是否会生气。

但他似乎心情很不错?

如此看来,失魂症好像也没那么不好。

“醒来啦,你快去洗漱一下,很快就能吃了,这里油烟大,别多待。”

听着宋仁温柔的话语,宋舞红着脸在他脸上啄了一口,便娇羞的飞快离去。

下意识摸着刚刚被亲的脸,宋仁不由得笑出了声。

他发现,昨日那以一敌三,英姿飒爽的女子,私底下是这般的小鸟依人。

极品,真是极品,坏人面前是女侠,人前是淑女,被褥里面......

咳!

不过说起洗漱,宋仁寻思着得找个时间做几把牙刷出来,用柳条刷牙,他实在是不习惯。

端起两盘菜,宋仁直接来到了厅房。

一盘炒鸡蛋,一盘鲜嫩的拍黄瓜。

虽说简朴,但也算是色香味俱全了,毕竟在明朝,酱油盐都是有的,更有梅子酱来提鲜。

在明朝,秀才的待遇也很好,除了每月能从官府领到数两白银外,还可以领大米,偶尔还会有鱼肉、油、盐等等。

如果不过度挥霍,小日子倒也过得滋润。

盛上两碗白粥,宋仁便静静等待宋舞洗漱完毕。

很快,宋舞便火急火燎的跑了过来,脸上的水渍都没擦干净。

她迫不及待想尝尝宋仁的手艺了,尽管心里知道这是自家相公第一次下厨,味道可能没期待中那么好。

但她已经下定主意,不管如何都要表现出很好吃的样子。

“哇,好香哦相公,看着也很不错呢。”

宋舞拿起了筷子,她从睡醒到现在,脸上就一直挂着笑。

宋仁也跟着笑了起来:“你尝尝吧,也不知道合不合你口味。”

“合的合的,肯定合的。”

宋舞头点得如捣蒜一般,她立马夹起片炒鸡蛋放在了嘴里。

才嚼了两口,表情就瞬间呆滞住了。

宋仁有些紧张:“怎么了,不好吃吗?”

“唔!太好吃了!”

“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炒鸡蛋!甚至都没吃到鸡蛋壳!”

“为什么我炒鸡蛋,里面全是蛋壳呢?”

宋舞一脸的惊讶与满足。

倒是宋仁听到这番话,嘴角不由地抽了抽。

“鸡蛋壳...”

他下定决心,以后还是都由自己掌勺吧。

这顿早饭吃得很是开心,趁着宋舞收拾时,宋仁将自己简单的打扮了一下。

他打算出门探望一下小翠。

刮去了胡须,身着青衫,头戴方巾,让宋仁身上多了股儒雅的气息。

这装扮,是秀才才能穿的,若是其他人敢这样穿,是会被送往官府治罪的。

他本就生得一副好皮囊,在学校的时候,就经常被女孩子表白。

特别是戴上眼镜,常有人在背后夸他是妥妥的“斯文败类”。

不过现在没了眼镜,倒显得更阳光了些。

“小舞,我出门一趟。”

从房中随便抓起一把碎银,宋仁便冲正在厨房忙活的宋舞打了声招呼。

宋舞闻言,两手湿漉漉的走了出来。

“你患了失魂症,一个人要去哪里?”

她本来有些担心,但看到穿戴整齐的宋仁后,却直勾勾愣在原地。

相公今日,怎么这般,俊?

虽说这张脸自己已经看了好几年,但以往的宋仁,身上早就没了最初的书卷气,而是多了几分俗气。

可眼前的他,整个气质都变得不一样了。

特别是刮去胡须后,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宋仁以为自己穿戴出了问题,低头瞧了瞧:“怎么这样看着我,是我哪里穿错了?”

“没,就是相公以前都不爱戴方巾的。”

宋舞脸颊微微羞红,但她想起昨日的惊险,又关切问道:“相公,你这独自出门,万一遇到昨日那帮恶人咋办,要不你等等我,我陪你去吧。”

宋仁却摇了摇头:“不用,就是去探望一个人,你放心,我备了东西的,再遇到那些人我也不怕。”

看着宋仁那自信的表情,宋舞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目送着他离开。

离家后,宋仁摸了摸怀中的物品,直接往大街上走去。

一路上,吸引了许多女子的注目与回头。

让宋仁觉得自己就是整条街最亮的仔。

他先是打听了许久,才打听到小翠在哪。

买了些果脯与一条肥鱼,宋仁这才往小翠的表叔家走去。

江都县很大,以水围城,为附郭县。

附郭县是指古代没有独立县城而将县治附设于府城、州城的县,历朝历代都不少见,尤其是明清时期,内地各省的绝大多数府城至少有一个附郭县。

宋仁居住在最繁华的东侧,像学堂与衙门,都是在这片区域。

按照现在的说法,这里就是富人区。

像小翠的叔叔,只能住在西侧,那里就算是贫民窟了。

居住的,往往都是下九流的人员。

宋仁自然是没打算步行过去,他雇了辆驴车,就这般晃晃悠悠的出发了。

至于坐轿子,那太高调了,并且费用也不低。

前往那种地方,宋仁觉得还是低调点好,以免被歹人盯上。

出了长街,房屋与商铺就逐渐稀少起来,景色也慢慢被土路两旁的田地取代。

空气中,也多了一丝牛粪的气味。

好不容易找到了小翠家的住址,却发现房门紧闭着。

宋仁提着东西,上前叩了叩门。

叩了半天,屋内也无人应答。

倒是正巧路过的老农多了句嘴。

“先生这是要寻李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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