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粗重的麻布衣服本来就厚重,现在浸水之后更笨重,穿在身上像一身厚重的铠甲一般。
招弟用尽了吃奶的力气终于爬上岸来,嘴唇已冻得发紫,寒风一吹在风中不停地打着冷颤,上下的牙齿咯咯咯撞个不停。
“你还好吧。。”小姑娘的声音又轻又柔,里面带着一点哭腔,两个明亮的眼睛现在哭得通红,眼泪流出两道泪痕,沾着黑色煤灰的脸上,现在就跟花猫似的。
招弟看到她紧梁川神情反倒笑了。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奇怪?都湿了还笑得出来?”
“我没事,就是有点冷,呵呵。”
招弟冷并快乐着,竟只顾着傻笑了。
“你跟我来。”
这个姑娘拽住招弟的衣角,把他拉到屋墙下,对着招弟说道:“我不敢把你领进屋,你身子靠在这墙上,这墙后面是煅烧炉,温度可高了,你贴一会身子就干了,我进屋给你再烧一碗茶水。”
姑娘说完转身小跑进屋子里,不见人影。
招弟照她说的,把身子贴上墙面,真的温度极高,暖洋洋的,只是身子一半被冷风吹着,一半温暖,冰火两重天的滋味可不好受。耳朵轻轻贴在墙上,还能听见里面拉风箱的呼呼的声音。
姑娘很快又从屋子里出来了,手里又捧着一个铁碗,里面是浓郁的姜汤!
“快,趁热把这个喝了,驱驱寒气,当心冻着了!”
招弟犹豫了一下,双手捧过那碗冒着热气的姜汤,轻轻啜了一口,热汤顺着喉道让整个人又活了过来!
“你真是的,一个碗而已,这水这么冷,万一在水里抽筋怎么办?”
“不会有事的。”招弟坚定地说道,抬了一下头,又低头喝他自己的汤。
这汤普普通通,喝在心里却比珍贵的红糖水还好喝!这就是爱情的滋味吗?
“喝完等身子干一点就走吧,我还要帮我爹爹做事呢!”
两个人就这样蹲在墙根处,一个啜着姜汤一个耐心地等着。
“你就住在这里吗?”
招弟试探着问道。
“是啊,我跟我爹两个守着这个铺子。”
小姑娘也不知道为什么,跟着招弟就敞开了心扉。
“那我下次还能再来这里找你吗?”
招弟弱弱地问道。
“你。。你找我做什么?”
小姑娘声音有些紧张了起来。
“我给你丢了一个碗,我今天出来得急没带钱,不然肯定要赔偿你的。”
“不。。不用了,那个碗是我打着玩的,也不值几个钱。”
“要的要的,对了,你娘呢?”
小姑娘的眼神变得有些暗淡,眉眼低低地说道:“我娘生下我以后就过世了,我和我爹两个过活。”
“对不起啊,让你想起了这些伤心的事,其实。。我也一样,我娘长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从我记事的时候起,她的样子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我有爹,不过我爹也不怎么管我。。我上面还有一个大哥。”
招弟像报户口一样,把自己家里的事倒豆子一般倒了出来,两个自小没有娘的人在这一刻,距离好像拉近了许多。
“你叫什么名字,咱们说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小姑娘看着招弟好感多了许多,同样的身世都一样的质朴,眼睛眨了眨,说道:“我叫方琬。”说完姑娘的脸上自己刷上了一层红晕。
招弟一个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道:“难道你那么喜欢碗,还自己打一个铁碗。”
招弟不知不觉受梁川影,嘴巴也开始变得不饶人了。
方琬眼睛剜了他一下,伸出她的手在招弟后腰眼上狠狠地拧了一把!方琬平是不下地,可是干的净是打铁这种重力气活,别看那手小,可是上面满是老茧,力气大得惊人!
一下就把招弟拧得差点翻白眼晕死过去,力量太大了!
“琬姑娘饶了我,我说笑的。。。”
方琬对招弟提起来的好感,因为他拿自己的娘唯一留给自己的东西开玩笑,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一把抢过招弟手里还没喝完的姜汤碗,头也不回地就回家去了。
方琬的名字是她母亲弥留之际给她取的,也是她唯一的对母亲的念想了。
招弟恨自己嘴巴怎么这么贱,明明跟人家还不熟就跟人家开起了玩笑,这下好了吧,人家不理自己了。
招弟只能恨恨地回店里。
回来以后她先是旁敲侧击地去问了问沈玉贞女孩子都喜欢什么,沈玉贞不仅了解男人更了解女人,一般的女人喜欢首饰水粉之类的,不一般的女人那就麻烦了,她要星星你就得给星星,给月亮都不成!
招弟想了想方琬应该是个很普通的姑娘吧,于是翻箱倒柜找出了自己存的私房钱,这些钱都是梁川给他发的工钱,他很少要用钱的地方,除了过年回去给了他老爹一点钱,其他基本都存了起来。
招弟点了点,这些也有几十贯,拿着钱便到清源的金楼里买首饰。
清源的首饰店比兴化的更大更气派,一进店里那珠光宝气晃得招弟眼睛都不知道看哪里才好。
店老板看招弟怯生的样子倒是热情的,过来打招呼,问说:“小兄弟需要打点什么?”古代的首饰都是纯手工打制的。
招弟哪里会懂,一时也答不上来。
店老板笑了笑,换个方式问道:“小兄弟是自己用的还是送人的?”
“送人的。”招弟爽快地回道。
“不知是兄弟还是心仪的姑娘,又或着是亲眷?”
招弟脸微微泛红说道:“姑娘。。”
“哦。。呵呵。”店老板爽郎了笑了起来,“老夫知道了,小兄弟你随我来。”店老板领着招弟走到屋子里,拿出了一根精致华丽的簪子出来。
“送姑娘最好的莫过于这个了。”店老板自信地说道。
招弟看着那簪子做工精细,连自己都看得入神。换到方琬的头上,一定会很漂亮。自己都心动了,方姑娘没理由不喜欢。
招弟二话不说,就掏出身上所有的积蓄。这个簪子是金质的,那金足有好几两,拿在手上沉甸甸的。招弟满心欢喜地跑到临漳门边上,昨天掉水里的那个铁匠铺边上。B
“有人吗,讨口水喝!”
招弟故技重施,站在门口吆喝着,手里摸着那根温润的簪子,紧张地期待着,想给方琬一个惊喜。
门吱的一声又开了,只见一个身板是招弟两倍宽的彪形大汉走了出来,除了须发白了一点,其他的地方都能跟梁川比了,都是一样高大威猛。
“你天天过来讨水,是不是当我们这里是卖水的?”
出来了一个招弟做梦都不想见到的猛人,这人大概就是方琬的爹了。声音粗犷,气势逼人,哪里有半点水的影子,这气场吓得招弟把那簪藏得更深了,连拿都不敢拿出来。
“误会,不是我喊的。。”
招弟不敢忤逆这尊大神,这个可是自己未来的老丈人,得罪了他留下一个坏印象,那可就全泡汤了。
“这里就你一个人难道还有鬼不成?”方琬的爹怒目圆睁,加上天雷般的大嗓音,招弟本来就心虚,现在更是连最后一点勇气也没有了,只能灰溜溜地回来。
后来的日子里,招弟就跟做贼一样,天天在方琬家外面溜哒,不敢吆喝,只敢等等地守着,等待着这只小白兔出现。
一开始方琬还在气头上,出来视而不见,后来发现不对劲,这个小子怎么天天上门来,万一让爹爹知道会不会乱想。。
她赶紧出来轰招弟,可招弟这次连簪子也打了,吃了秤砣铁了心要跟方琬‘耗上’了,怎么可能会这么容易地收手?牛皮糖粘上了就撕不下来了。
天天来天天磨,还真让招弟磨出了一点进展,每天招弟都会到铁匠铺边上晃悠,然后方琬也找理由跑出来,两个人就简单而珍惜地相会上一小段时间。
招弟把赵母做的菜从店里带出来,跟方琬一起吃。可怜的方琬从小跟着这个粗人父亲,吃的饭菜都是以能填饱肚子为标准,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可口。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这句话对女人也同样适用。
招弟偶尔还会跑到榕树下甚至悦华酒楼去买那些精致的饭菜,两个窝在墙边就这样静静地吃着,时光甜蜜而美好。
泡妞是需要成本的,渐渐的,招弟囊中开始羞涩起来了。幸好方琬也是一个极为善良的姑娘,他知道这些好吃食都要花不少钱,偶尔一两次以后就坚决不让招弟买了,浪费钱。
招弟年少气盛,一听这话还能罢休,再怎么落魄也不能在女人面前丢了脸是吧。。
于是就来找梁川借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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