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鹏固有一死,可火锅,可歌乐山

羽翼仙的嘴很臭,张嘴必定得罪人,他能安然无恙的活到现在,九成九的功劳都要归功于他那一身金羽。

这一身金羽,即给了他万法不侵的防御,又给了他傲视洪荒的疾速。

凭着这两样无与伦比的天赋,羽翼仙从来都不觉得得罪人是什么问题,并表示:老子嘴臭怎么了?

有能耐你弄死我啊!

这么多年了,羽翼仙活的很逍遥,看谁喷谁横行无忌。

反正圣人他又不招惹,圣人之下,能击碎他一身金羽防御的,抓不住他,能抓住他的,又打不破他的防御。

所以在琼霄、碧霄,包括羽翼仙自己看来,殷泽也不过如此。

就算你能用时间大道与空间大道限制住羽翼仙的速度,你可以揍他,但羽翼仙有多耐揍,同为截教弟子的二霄最清楚不过了。

你忙活半天又打不死,这不白费劲吗。

可现实这个巴掌狂魔,最喜欢的就是扇人嘴巴子了。

殷泽的速度不如羽翼仙快,但可以让他慢下来。

至于那身万法不侵,法抗物防点满的金羽,对殷泽来说就更不是事儿了。

之前拿荡魔杵砸了那么半天,殷泽是打不碎羽翼仙的防御吗?

不,那只是在玩罢了。

或者说,他是在给麾下的舔王韩荣与懂王韩曙报仇。

殷泽可从来都不是什么以德报怨的好人,尽管他始终坚持的认为自己是一个高尚且大度的五好优秀青年。

但西岐城太子府那些伺候他的下人们早就在私底下传开了。

咱们这位太子爷,好是真的好,大方的一匹,善良的也是一绝,在太子府工作一个月,得到的赏钱都够给你儿子养老用了,谁家里要是有个什么难事儿被太子爷知道了,他表面不搭理你,但你隔天回家一看,哪还有什么难事儿啊。

可太子爷好归好,记仇也是真的天下无敌,那小心眼起来,谁得罪了他就等着倒霉吧。

有一太子府的小丫鬟,因为无意间说了一句,太子爷最近好像胖了。

那小丫鬟,被太子爷笑眯眯的叫到了房间,不想出两百句赞美自己的话来就不让走,还不给饭吃。

唉!那真是闻者落泪见者伤心的人间惨剧。

还有小道消息说,太子身边那位爱穿红裙子,比神仙都漂亮的婵玉姑娘,想当年刚跟太子爷认识那会儿,因为得罪过太子爷,有好几次遇到敌人的时候,差点被太子爷推出去挡刀。

还时常被当成脸盆架、坐骑、擦手巾等功能性道具使用。

那位身材好到让人看一眼就走不动道的善财姑娘也是,据说,善财仙子的亲爹,曾经就得罪过太子爷。

哪怕是到了现在,见到了殷泽腿肚子都不由自主的哆嗦。

连对自己女人,和自己女人的爹都下得了狠手,可见这位太子爷的“心胸宽广”。

今天,羽翼仙来闯了他的阵,打伤了他的小弟,还当着他的面,扬言要吞吃他的子民。

殷泽能痛痛快快把他变成火锅食材才怪呢。

先拿荡魔杵敲你个一万下再说。

现在,殷泽敲完了,气,也撒完了,这会儿也差不多到饭点了。

那,就开始片肉呗。

之前单凭一身蛮力,的确弄不死防御点满的羽翼仙。

但,谁说殷泽就只会物理攻击,没学过“魔法”?

大道之力,就是他的“魔法”,空间大道可以禁止羽翼仙逃跑,时间长河可以克制羽翼仙的速度,而当殷泽把破灭大道的力量汇聚到手上时,羽翼仙引以为傲的防御,那就是纸糊的。

一声生撕硬拽的呲啦声,伴随着羽翼仙声嘶力竭的哀嚎响彻天地。

一根大鹏金羽被殷泽硬生生撕了下来随手丢掉。

旋即,殷泽拽着羽翼仙的一根金羽,手腕使劲一晃,空间大道的压缩力量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

体型之大,足以遮天蔽日的金翅大鹏鸟,顷刻间便被挤压成跟五色神牛差不多大小。

殷泽满意了,这种体型,拔起毛来就方便多了。

西岐城的天空,下起了一场伴随着点点血色与哀嚎的金雨。

当然了,金翅大鹏鸟的翎羽可是好东西,殷泽不舍得浪费,虽然一把一把的往下面丢,但却都精准的瞄准了太子府的方向。

前后不过就是几息的功夫,硕大一只金翅大鹏,就差不多全秃了。

打架,殷泽可能不行,但处理火锅食材,尤其是拔鸡毛,他可是相当专业的。

“拔了毛的大鹏,除了体型大点外,跟白条鸡也没什么区别啊。”

殷泽掐着羽翼仙的脖子,忍不住的咽了口口水。

穿越到洪荒这么多年,锦衣玉食的殷泽吃过不少好东西。

特别是成为四海第一大海王之后,吃的东西更是高级到无边无际。

但像是金翅大鹏鸟这种极品的好东西,他还从没尝试过呢。

金翅大鹏鸟的肉,估计就算是天帝昊天见了都要馋的流口水。

肉好吃不好吃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珍贵!

“你……你到底想干什么!你为什么要咽口水?

不要,你不要用这样的眼神看我!!”

看着兀自吞咽口水,一脸馋样的殷泽,羽翼仙,真的怕了。

嚣张跋扈惯了的羽翼仙,无聊的时候也想过自己有一天可能会栽跟头。

像他这种,在龙汉初劫末期就诞生的存在,经历过太多太多的大风大浪。

光是天道量劫就经历过两个以上,尤其是酷爱在危险边缘反复左右横跳的羽翼仙,对自己栽跟头后的结果更是早就有了猜测。

栽跟头而已,小事情,死不了的。

原因无他,就因为老子是金翅大鹏鸟,我这跟脚,太厚了。

谁会舍得杀掉天地间第一只,也是唯一一只金翅大鹏鸟呢。

仗着这么高贵的出身与血脉,羽翼仙是稳得一匹。

有一天就算是栽了,也没人舍的杀,最多也就是受制于人,被人绑回家去当坐骑罢了。

毕竟洪荒里,大鹏有很多,但身怀元凤血脉的金翅大鹏鸟,只此一家。

所以,他现在感觉殷泽就是个神经病,我是金翅大鹏鸟啊,你不但想杀我,还想吃了我!

谁特么会吃金翅大鹏鸟啊!

你把我绑了带回家去当坐骑不好吗?

“咕嘟。”

感受到羽翼仙的恐惧,殷泽露出了温和又阳光的笑容,一边打量着羽翼仙那肉质紧实的“鸡大腿”,一边宽声安慰道。

“不要怕,害怕的话肉会发酸的,那老话说的好啊,鹏固有一死,或死于红油火锅配蒜泥,或死于歌乐山辣子撒白糖,今天你有福了,我决定把你一半泡红油,一半歌乐山,一鹏两吃,绝对不会浪费你这身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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