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一千零九十五天上万个小时。

看似漫长却又好像眨眼即逝。

最起码,对白念秋来说是这样的。

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每天都在重复,是个人应该就会麻木吧。

几乎快要忘记做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没有困意,

没有饥饿,

若不是总管硬是赶鸭子上架喂鬼食,估计早就体力不支魂飞魄散了。

一抬头,就能看到总管说的城镇。

城镇外围有一堵围墙,只留下一个像是大门的出口。

围墙外被黄沙丘陵包裹,显得有些凸凹,但是这并不耽误白念秋心中的兴奋,

毕竟,无论是谁,

终年呆在牢房一般的地方,突然被放出来蹦跶,

都会激动。

街面上,人很多,热热闹闹的。

白念秋也喜欢这种气氛。

一座座房屋楼阁高低不一,却是统一黑瓦盖顶,凭添几分大气。

此时,白念秋背靠围墙,不顾形象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呼吸着对他来说不一样的,空气?

“咕嚕咕嚕」

忽然,一阵莫名的叫声传出。

白念秋伸手揉了揉肚子,這才发觉,自从凝聚实体以來就沒吃过东西。

总管给了十张崭新的百元大钞,只是,上边印的却不是所熟悉的人,而是另一个面容清秀的男子。

这是,冥钞!

小心翼翼的掏出一张,白念秋想去买点吃的。

他已经观察很久了,一张钱,似乎只能买一个

糖葫芦?

有些无奈,怎么想也想不到总管那麼稳重的一个人也会玩小聪明。

先前看总管郑重其事的掏出来,白念秋还以为这冥钞很值钱,

现在却只想骂一句,

“老子信你个鬼!”

卖糖葫芦的摊位前站着一个小姑娘,很可爱,也让白念秋想起了妹妹白凤舞。

不过想归想,眼前人毕竟不是记忆中的人。

小姑娘手里拿着两串糖葫芦,嘴里还咬着一串,隔得老远白念秋就看得出来,

糖葫芦是自己最爱的水果味儿。

站起身,脸上带着笑容,白念秋越过了围墙

下一刻,白念秋又退了回来。

额头上有些红肿,隐隐约约能看到血丝。

疼是真疼,看白念秋呲牙咧嘴的样子就看得出来。

这时,摊位前的小姑娘注意到白念秋这边的动静,迈着轻快的步伐走了过来。

“小哥哥。”

白念秋刚想答应,小女孩儿又跟着来了一句,

“傻哥哥,进不来。”

嘴里糖葫芦还没嚼完,但并不影响小姑娘的嘲讽。

说不生气是假的,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丫头,不怼回去还真不是白念秋的风格。

不过还没开始怼,白念秋却突然抽了自己两下,

从小姑娘眼里看去,像是在自虐。

然后只见白念秋嘟囔两句,重新走向围墙内。

不过这次没有直接踏步前行,而是刚好进入大门时停下,

接着伸手,悬空摸了摸,

顺势,还抓了两下。

“这是?

他奶奶的屏障?”

他突然想起,老头闲来无聊给自己科普过地府,

老头说,地府里有两种人。

第一种,应该就是眼前的小姑娘这样,纯天然的,

它们在地府中可以无约无术,天高地阔哪儿都能去。

而自己属于第二种,等于就是死过一次的人,初入地府的自己属于有害物质,

需要经过层层过滤,把阳间的污秽都给清楚掉,才能在地府立足。

不过唯一的好处是,生来就在地府的人不能算“人”,用阳间的说法是,

孤魂野鬼。

就算它们也有实体,可依旧阻挡不了本质。

但是老头还说,它们的来历挺大的。

当时白念秋挺好奇,追问老头好几次,但老头平常的大嘴巴在提到这事儿就闭口不言,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当然,此刻摆在眼前最大的问题是,怎么进去!

想要在地府立足,首先就是这个屏障。

而老头还说过,要想过这屏障,得有一样东西,

“出身文书。”

和阳间的出生证明差不多。

这出身文书其实每个人都有,包括阳间那些鸡啊,牛啊,甚至一只蚂蚁,

下了地府也有。

一般在它们魂魄初入地府时,会被冥冥中的规则审核,

审核完以后会自动将魂魄分配到该去往的地方,出生证明代由总管保存。

想到这里,白念秋顿时又有些想骂人,

总管没给自己出生证明!

虽说这屏障也是地府规则所化,与审核自己的规则同根。

可地府每天几乎都有千千万万的魂魄,哪怕是有规则也顾不了这么多。

所以,若是不把证明带在身上,规则就会把这种魂魄定义为,

偷渡者。

或者说是没有背景的孤魂野鬼。

白念秋转头,望了眼还在笑话自己的小丫头,

一时间,有些上头。

脸憋的通红,张牙舞爪的扑过去。

其实,白念秋此时心里想的只是吓唬一下小丫头,

真要他做禽兽不如的事情,还真算个技术活儿,做不来。

可小妮子不知道啊,竟是被吓得一屁股坐到地上。

嘴里边还没嚼完的糖葫芦顺势滚了出来,

然后,扑簌着大眼睛就是嚎啕大哭。

隐约能看到,小妮子嘴里有些血迹,应该是糖葫芦里的山楂籽磕到牙齿了。

白念秋在一旁本想回怼一句,“熊孩子。”

可看到小丫头一哭也是目瞪口呆,脸上只感觉燥的慌。

周围,原本热热闹闹的大街,随着小妮子的哭声忽然安静下来,

气氛,有些诡异。

卖糖葫芦的,脱下了围裙,

卖大肉的,放下了手里的刀,

瞅胭脂水粉的妖娆女子,也望向这边。

白念秋被盯的有些不自然,硬着头皮想解释两句,

还没开口,眼前一花竟是不知道谁砸过来一块石头。

手法老道,丢的很准。

“艹,那个龟儿子?”

怒了,白念秋也怒了。

但是还没等他有下一步动作,人群中不知道哪个角落又响起一道声音,

“大家快看,他是野魅!”

声音不大,围观的人群却直接炸了锅。

白念秋明显看到,胭脂女,割肉的屠夫眼中散发的光。

比老光棍见到妙龄女子还要可怕。

短短片刻,白念秋心中已经是蜿蜒曲折,乐极生了悲。

不过他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心里有点儿b数。

眼瞧这形势不对,转身,上马,溜的比兔子还快。

身后的人有些不依不饶,有代步工具有马匹的也纷纷追赶上去。

狂风呼啸中,能偶尔听到白念秋的声音,

“蛮子,一群蛮子!

小崽子们,等爷爷我回来好好收拾你们。”

回应他的,却是呼呼作响,凌厉无比的箭矢。

此时的他,还不知道这些人口中的野魅是什么,

只是迫于形势,暂且寻着走过的路线找到一处乱石林。

身后,追击的人慢慢也越来越少,

但留下的,也是为了邀功不要命的主。

狂风拂过地面,卷起漫天尘土。

有一青壮男子,身骑高头大马,眼神冷冽,站在乱石林外,犹豫不决。

它们虽然常常外出,却从未来过这么远的地方,也不敢贸然前进,

只见一个脸上刻有刀疤的男子,咧嘴问道,

“头儿,追吗?”

良久,青壮男子嘴唇微动,

“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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