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又到这种激动人心的时刻了。不知大家看完这第四个案子后,是什么感想呢?

是恨不得吃了贪污犯的肉,还是十分同情那位可怜的军人呢?

最近我看了不少新闻,都是关于二战老兵的新闻。说的是那些二战时期,为了祖国的边疆安全,远征到缅甸的密支那远征军。

那可让我狠狠的感动了一把啊。当年的那些热血军人,在国外杀敌报国,可到了晚年却无法回到自己的祖国。但是他们仍然认为自己的是中国人,在国外几十年,都没有加入缅甸国籍。

&n{猪}猪岛{小}说3.bsp;这种爱国精神,那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看看那些学到本事就跑到外国不回来的大学生,再看看他们,这一对比就看出来了。英雄,确实不是谁都能当得了的。

尤其是当我看到那些个曾经浴血奋战的老兵们,吃的那些简陋粗糙的饭菜后,我内心深处那是深深的被震撼了。

他们当年为了祖国,可谓抛头颅,洒热血,将生死置之度外。每当朝夕相处的战友,倒在了他们的面前时,他们的心都在滴血;每一次他们从尸体堆里爬起来的时候,他们都没有时间庆幸自己的幸运,而是继续拿起武器来战斗在第一线。

而战争给他们带来的伤害是多少呢?缺胳膊少腿他们不在乎,如果怕这些,他们当年也不会上战场去拼命了。战争给他们带来的伤害,永远是心理上的伤害。

最好的朋友,最亲最近的人,都这么一个个的离他们而去,只剩下他们还孤独的活着。有的时候,死真是一种解脱,远远没有活着受罪。

这是实话,每次我看到他们再将自己当年的经历时,我看到他们所眼里流露出的那种感情。是只有经历过同生共死的人,才能体会出来的!

扛过枪,打过炮,干死过日本佬。这是最深最真挚的情感,已经超出了手足之情。我能理解他们的感受,那是种凄凉跟回忆的结合,是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或许,我们一辈子也没有机会体验到这种感觉。但我们应该庆幸我们没有机会体验到这种感觉,因为这种感觉,是孤独的

看着电视上那些老兵们讲着自己当年的故事,每当讲到战友战死时,都会嚎嚎大哭。虽然时隔多年,但他们却记忆犹新。这时,我就在想,我能为他们做些什么?

为这些保家卫国的英雄们做些什么?

我是个写的,没什么经济能力。只能用这些来做些微不足道的事情了。

大家都知道《算算老账》里的人,无论是主人公菲利普还是凶手甘伯,他们都是经历过生死的人。自己的一辈子都在战场上过活,陪伴他们的不光是死亡,还有未知的恐惧。这时,能给他们安慰的人,只有身边朝夕相处的同伴了,也就是他们的战友,兄弟!

美国这个国家很喜欢打仗,无论是二战过后,还是其他国家的内战,他都要插上一脚,管管闲事,以此来显示他超级大国的地位跟军事实力。

既然要插上一脚,那必须要有足够强悍的军队。绿贝雷帽特战队,我想大家应该都很熟悉。想一想,兰博!对,就是史泰龙演的《第一滴学系列》。

是不是被《第一滴血》的兰博所折服了呢?当时,史泰龙所演的兰博就是美国精锐特种部队——绿贝雷帽中的一员。这《第一滴血系列》,我认为最经典的就是第一部了。

数百人的联邦警察还有国民警卫队都对付不了兰博一人,还被他伤了数十个,有几个还因为意外死掉了。可见绿贝雷帽的战斗力有多强悍了,虽然那是电影,有些过分夸张了,但仍然不能小视他们的战斗力!

我曾经查过他们的资料,一个小组不足十人,便能对付一个普通的连队。换句话说,一般的正规军,他们能一个打十个,甚至更多。

我可不是崇洋媚外,而是实话实说,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精锐部队。中国,当然也有,并且不比美国差!

再回到上,我这次的风格稍微改变了下。以前的故事,都是把线索摆在明面上,然后不断抛出新的线索,顶多借主人公的口,把一些疑点跟隐藏线索给引出水面来。这种写法,比较费力,但有个好处,就是悬念更大了,带动读者们的积极性跟好奇心了。

此外,它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让读者体验出破案的快感了。每当你们看完线索后,就开始猜想结果,然后就等着我的更新,看自己猜的对不对。是不是别有一番感觉呢?

不过,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一本书的故事要是都是一种风格,那多无聊啊。于是,我就想到了这种写法。

随着剧情的发展,线索的浮现,主角不断的抽丝剥茧,层层揭秘。这种写法风格就是一边出线索,一边解线索。等到故事的最后,再把一切的杀人动机跟原委,一一的道来。

虽然,这种写法没有让读者破案的乐趣了,但也增加了不少的代入感吧?有没有觉得呢?

而本人也是第一次写感情戏,把主角菲利普跟女主角贝莉从不相识,到相识,然后再到相知,最后再到相爱的情感过程,那叫一个一气呵成啊!

不知道大家看了感觉怎么样?有木有激情?有木有激动?当然啦,这是本人第一次较为着重的描写感情戏。如果有不好的地方,请多包涵包涵,我下次一定会改进的,呵呵。

谈完这些,我们再来聊聊凶手甘伯的杀人手段。从本人所描写的那些字段上来看,甘伯杀人的手段可谓血腥致极。

贝莉的父亲被连捅二十五刀,而她的叔叔大卫则被转椅下的弹簧贯穿而死,手段都很残忍,场面一个比一个血腥。

其实,在写这个故事时,我一直在想,一个人的仇恨能达到一种什么样的地步呢?

按照中国人的传统,最大的仇恨,无非两种,一是:杀父之仇,二是:夺妻之恨。这两个无论摊上那个,都是不同戴天的血海深仇啊!

在外国人的眼里,应该也差不多,我以前看过一个资料,发现外国人很有意思。在他们的世界观跟价值观里,大部分都是按照自己的脾气秉性来做事的。

比如,他们认为对他们好的人,就是好人,无论哪个是不是杀人犯;而对他们坏的人就是坏人,无论他是不是慈善大亨。

这种做事的方法很危险,你们看外国的治安就知道了。在中国虽然有校园暴力,但却没有校园枪击案,也不会死很多的人。无论怎么说,这都是跟环境有关系。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外国很开放,对自己的要求很低很低,并且提倡开放出属于自己的行事作风。跟中国的小心翼翼,得过且过的心态,那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说这些是有根据的,看外国拍的那些个人英雄主义极多的电影就可以看出来。他们鼓励私刑,鼓励国人按照自己的意思去做事情。并且鼓励国人去做一些帮助法律,甚至是解决一些法律管不到的事情。

打个比方,蜘蛛侠跟蝙蝠侠,大家都知道吧?他们对付的坏蛋,不是有权利的高级官员就是有钱有势的大富豪。在这些目无王法的人面前,法律就是一纸空文。为什么呢?花点钱,或者用身份压,就能把自己违法乱纪的事给抹杀掉。

那么当法律失去制裁作用后,我们这些个无权无势的平头百姓,只能期待心中的那个英雄出来拯救我们了。有这个想法的人,无论哪个国家都会有的。而外国人,显然比中国人更加的强烈!从他们这个侠那个侠的电影泛滥,就能看出来。

但是,凶手甘伯,是被压得不能告状吗?答案是:NO!

美国就是靠着自身绝对的军事优势,来称霸世界的。他们自然对这个护身符很看重了,美国军方的军费是管得很严的,就算你是军款管理员,你也不是就那么容易能贪污得了。

我用美国写这个故事有俩原因,一是为了讽刺;二是最近看美国大片看多了,鬼使神差的就写了。

不过,既然是,那必须要源于现实,并且高出现实。如果什么事都按照现实生活中的去写,那你还不如去看纪录片呢,那个绝对真实。

甘伯,是个军人,在战场上舍生忘死的为国家卖命,国家应该给他们最好的武器,让他们杀敌,这可是最基本的保障。

但是,卡梅隆那些人,也就是那些可恶的贪污犯,却毁了他们一生。虽然,甘伯活下来了,但他却永远也忘不了当时的场景。就跟菲利普一样,他也永远忘记不了一个年仅十八九岁的队友,死在了他的怀中一样。

那种感觉,是没人能体会懂得。

因此,甘伯,用军队交给他的东西,杀了那些他认为该死的人;他用得是自己的刑罚,因为美国有的州没死刑,而他认为他所杀的那些人,就该死!

其实,我也很喜欢甘伯这个角色,虽然他是个凶手,但我认为他跟那些电影里的蜘蛛侠蝙蝠侠一样。都是英雄,都是人类内心最深处也是最渴望的英雄。所以,我为他开了个后门,没让菲利普把他给杀了。

也许,我心里也有种感受吧?

呵呵,案子说到这里就结束了,这是《鬼侦全书》里最后一个案子了。或许,那天我心血来潮了,会在写几个奇案,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下面为大家所呈现的是同样精彩的鬼故事。在民间乡下里,流传了很多的奇闻轶事,这其中不乏鬼神之说。

这都是流传在我老家还有其他地方的事情。有的恐怖,有的感人,也有的令人痛心。到时我会用一种教育的叙事方法来写,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就继续往下看吧。

嘿嘿,第一次写鬼故事,请勿见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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