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英雄?”魏颉对这个称号莫名的有点兴趣。

“对啊,我的盖世英雄!”身着白紫色绣彩小裙的沈笛低头一遍遍揉着小腹,“我的盖世英雄,他会脚踏七彩祥云,手里呢,则会提着慕容击筑那狗贼的脑袋,英姿飒爽的飞过来娶我回家!”

魏颉十分尴尬的歪嘴笑了笑,心道:“这姑娘怎的大白天说梦话?”

红绸剑客眨巴了几下眼睛,问道:“你那个……盖世英雄,叫什么呀?”

“他姓林,叫林明。”沈笛脸上露出热恋期少女才会有的羞涩表情,“他是我师兄,更是我师父林东升唯一的儿子,我们暮云剑派未来的顶梁柱!”

“暮云剑派……”魏颉重复了一遍这个门派的熟悉名字,“你们是中原淮南道的剑道修士?”

“对呀,你听说过我们剑派的名号么?”沈笛顿时便来了精神,“我们暮云剑派是上上届烟霞山星斗大会的前四强,那个光荣战绩,就是我师兄他一人一剑打出来的!厉害罢?”

魏颉违心应承道:“前四强啊,那确实还不错……对了,你刚刚说慕容击筑?那是何人啊?”

“慕容击筑你都不知道?他是天烛国八大州府持节令之一,被南院大王耶律镇江委派任命,负责统管天狼府广陵、止息、碎肉三大城池。”怀有身孕的女子沈笛满脸骄傲与自得,“明哥哥让我在这易水河畔等着他,他跑去少咸山碎肉城里刺杀慕容击筑了,待他凯旋而归,到时候,他就会一手提着天狼府持节令的脑袋,另一手拉着我,带我回暮云剑派,拜堂成亲,喜结连理!”

沈笛说着就拔出了腰间那柄系有淡黄色流苏的玉鞘宝剑,甜滋滋道:“这是他送给我的宝贝,属于蓝色品级的剑胚,名叫‘转玉盘’,和他的那柄同为蓝等剑胚的‘溢清寒’是一对阴阳鸳鸯剑,剑名的来历是一句诗——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

魏颉淡淡笑了笑,“这名字起得挺好。”

“可不?”沈笛得意洋洋,“我明哥哥待我可好了,看到我剑柄处的这条黄色剑穗了吗?就是他专门给我系上去的,说是这样会更好看,更彰显习武之人的华丽风采,他还说等哪天剑穗沾了血,弄脏了,他就会亲手为我再换上新的流苏,只要有他林明在一天,我的剑上就永远会有干净漂亮的流苏。”

沉浸在幸福甜蜜中的沈笛浑不顾形象,大咧咧的抬起一只脚,“还有啊,你看我的这对小鞋,好看吧,上面的所有花纹都是我明哥哥一针一线刺出来的,可用心了,他说他为了给我绣这双玲珑鞋,足足熬了好几个晚上呢!”

魏颉看了眼那对外观精致且做工巧妙上乘的绣花鞋,由衷称赞道:“一个练剑的大男人,能刺出这等高超的手艺,确实是不容易了啊!”

沈笛又将蓝等佩剑转玉盘别回了腰带上,手法轻柔的摸了摸自己凸起的小肚子,脸上洋溢出母性的灿烂光辉,“现在我肚子里已经有了明哥哥的骨肉,奉子成婚,拜堂什么的要紧事情再也不能继续拖了。但他说在和我成亲之前,要去先办一件大事,那就是亲自割下北方天烛国某位持节令的脑袋,作为我,还有我们那未出世的孩子的礼物,于是我便跟着他一路北上,来到了这里,他跟我发誓过的,一定可以马到成功,只要我在易水河畔一直等着他就行了……”

魏颉听到这儿,眉头不自禁锁了起来,忍不住发问道:“刺杀天狼府持节令这件事,一共有多少人参与?”

“就我明哥哥一人啊。”沈笛一脸迷惑的回答道。

魏颉登时大感头皮发麻,嗓音也跟着提了上去,“什么?一个人?!你是说你的明哥哥一个人跑去碎肉城刺杀那个什么慕容击筑,然后你在这儿等了足足两天多,饿得头昏眼花了他都还没回来?”

沈笛睁大眼睛,道了句:“对啊,怎么了?”

“我的天,你这心也太大了吧?!你可知道你的未婚夫跑去做什么事了吗?那可是刺杀堂堂天烛国一府之主啊,你知道光是单单一座碎肉城里,就有多少难以计数的强大兵力吗?”魏颉震惊的瞪圆了双眼,“我还当你们整个门派精锐都集体出动了呢,那才勉勉强强可能有些胜算,合着居然就他一个人?这不是自投罗网,上赶着跑去找死了吗?!”

沈笛摆了摆手,一副轻松无压力的模样,“哎呀,你多虑了,我明哥哥他现在肯定没事,他可是当年星斗峰上星斗擂的前四强,修为高着嘞,不用担心他的。而且我刚才都说了,我腰间的这柄转玉盘和他的溢清寒是对阴阳鸳鸯剑,一阴一阳,彼此意气相互牵连,一旦他的佩剑离了身,剑胚灵力远离了本命宿主,我这边也是可以清楚感知得到的,现在既然两两安好,那便说明我明哥哥他一点儿事都没有……”

魏颉神色仍是严肃已极,“那也只能说明,你明哥哥目前至少作为武器的剑胚还没有离手,但这也不能代表他个人完全没有危险吧!”

沈笛刚准备说“没事的”,却忽然被易水相逢的红绸年轻人魏颉一句话给噎住了:“他若当真平安无事,为何会舍得让你在这里不吃不喝,苦等到现在?”

肚里怀着林明孩子的沈笛听完这句话后,愣了片刻,连忙帮着未婚夫解释道:“他肯定是觉得我要肚子饿了,一定会去附近的市集上买东西来吃的,不会亏待自己,哪成想我会那么不知变通,一直在原地躺着等他回来,接连等了快三天,到实在饿得受不了的时候,才意外发现已经连走路都有些困难了……”

魏颉凝视着沈笛略显惶恐惊慌的眼神,不依不饶的追问道:“他可是你未婚夫啊,应该很了解你才对吧,为何他连要去多少时间都没准确告诉你,就一走了之?你肚里还怀着孕,身子本就孱弱,为何他临行前都没有特意叮嘱过你,饿了要去买东西吃,困了要去住酒店,别亏待了自己?他如若当真似你说的那样爱你入骨,怎么可能连这些最起码的点都没有考虑到?既然他要一连离开那么久,早就应该把你安置在城中的舒服客栈里才对吧,你一个孕妇,天寒地冻的,就在江边这么枯等着……”

魏颉顿了顿,沉着嗓子,问出了一个直击灵魂的残酷问题:“傻姑娘,你该不会是被骗了吧?”

沈笛失声“啊”了一下,但立刻又将脑袋大力摇晃了起来,妄图让那种不吉利的想法彻底离开脑海,她红着眼睛紧紧看着魏颉,表情变得有些狰狞了起来,大声叫道:“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明哥哥他那么爱我,他送我蓝等品质的剑胚,在剑尾帮我系了条流苏,送了我他专门亲手缝制出来的绣花小鞋,我肚子里面还怀了他的后代骨血,他没理由抛弃我的!我师父林东升,也就是他爹,还有剑派里其他的人,男男女女,他们都是很喜欢我的,师父之前还特地给我煮了一大碗补身子的乌鸡粥,说要让我给他生个根骨好些的乖孙儿……你别在这里信口开河、挑拨离间了,我是不会信你的话的,更不会去质疑我的明哥哥,他可是我要用尽一辈子好好陪伴的人,我这个做妻子的,怎么能不信任自己的丈夫,反而去信一个不怎么熟的陌生人?你若再说我明哥哥的坏话,我可就不领你请我吃饼的情了!”

魏颉无趣的撇了撇嘴,“我没说你明哥哥的坏话,我只是在帮你分析而已,既然你觉得你未婚夫绝不可能辜负你,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了……”

见魏颉含笑卖着关子,孕妇沈笛焦急催促道:“你快说呀,还有一种可能性是什么?”

魏颉转过头去,望向那条被黄昏夕阳光辉映照得满是潋滟波彩的拒马长河,肃声说出了那个他自认为唯一的可能:“你的未婚夫林明他,眼下极有可能被困在了某处,虽那柄蓝等品级的佩剑溢清寒尚在手中,但是却难以脱身,没办法折回易水这边来找你。”

“别跟我讲你的明哥哥武艺有多高强了,他再强不是也才只有星斗擂前四强的水平么?不瞒你说,那个星斗大会我也曾参加过,就是去年九月十五的那一场,我跻身至了二强,如若没人出来捣乱的话,搞不好我一举夺魁,拿下擂台冠军都不是没有希望。然而即使换成是我,孤身一人闯入碎肉城,去暗杀一个手下兵卒扈从无数的州府长官,都是件极度困难艰险的事情,九死一生,绝大概率要把性命交代在少咸山上……”魏颉郑重其事道,“沈笛,我正好要去少咸山碎肉城,你若能信得过我,便跟我同行,我帮你去找你未婚夫。”

腰间配剑的瘦弱小女子沈笛兀自犹豫不定,不知到底该走还是不该走。

魏颉见其仍然踌躇不决,又道:“你如若信不过我,也无妨,我一个人去碎肉城便是,你就继续待在这里等着吧,包裹里剩下的几个肉饼子可以全部给你,当然,既然你如此不信任我的话,那我也就没什么义务,费力不讨好的帮你,去找你的那个明哥哥了。”

心系未婚夫林明安危的沈笛一咬牙,高声喊了出来:“我陪你同去就是了……我丈夫他倘若真的遇上了什么危险,求你一定救救他,我们整个暮云剑派都会对你感恩戴德的!”

魏颉瞧着面前这个总算是迷途知返了的彩裙女子沈笛,眯起眼睛道:“你这女人啊,倒也没傻得那么彻底,还没到那种油米不进的可悲程度,还有的救,行,咱们这就奔着少咸山去罢!”

年轻剑修冷不丁想到了有趣的事情,“噗呲”一下笑出了声音,心下暗道:“老石问我喜欢哪种类型的姑娘,哎,什么类型的都好啦,总之千万别是这种,脑子明显就不太灵光的傻姑娘就行……”

当其头脑中闪过“傻姑娘”三个字的时候,魏颉脸上的笑容瞬间便即凝固成冰,只因他的眼前在那一刻,快速闪过了一个扎着两根羊角辫,穿有葱绿色衣裳的活泼少女形象。

如今已改穿鲜红绸缎的弱冠年轻人神色恍惚,他仰头遥遥望向西方的无边天空,喃喃细语道:“小萝卜,你现在在哪里啊?记得学聪明点,别再整天犯傻了,大哥哥不在身边的日子里,要照顾好自己啊,我再努努力,一定会找到你的……”

一身蓬松彩裙的年轻准妈妈沈笛两手搭放在有了幅度的腹部,同样也在远望着苍茫西天,腹中怀胎的她眉宇间堆满了愁丝,轻声祈求祷告:“老天爷,求你了,千万不要让明哥哥有事,千万不要!我愿意少活十年,二十年也行,我只希望他能平安……”

落日熔金,暮云合璧。

人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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