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玲生下了儿子还没满月,在月子里她想到现在的婚姻来之不易,那年经过美容后自己已年芳三十大几了还没有成家.虽然火爆招婿没有成功,可不是她没有人追求。

那年,自从美容后她简直换了个模样,真是美女一个。虽找爱人难,可她找个个把人混混是没有问题的。不仅如此,她还是个财大气粗的大老板,有名的女强人。当然啊,这些人都是看中了她的钱财。只要是这城里人,谁对那震动临江城的丑女选婿的事情不知,不是为财来的才怪。管他的,他男朋友与情人都有了,可她就是不高兴,整天满脸地不愉快。男朋友对她百依百顺,那小情人暗中唯命是从。在夜生活上她可以说是夜夜拥得俊男归,更谈不上独守空房了。男朋友正大光明地爱她,无微不至地关怀她。那小情人是她的手下,也是招之即来,来之无私地奉献。日子一久她慢慢地没有那激情了,她被女强人这名望压得喘不过气来,被大老板这称号隔断了周围的来往。同时她不喜欢男朋友过分的关心,更讨厌那小情人的唯利是图,她多么想做个十足的女人。可这点周围的人都不肯给她,把她被推在了大老板宝座上,女强人的光环里。她好心烦啊!于是她想到了一酒解千愁。

她想,李白不是有“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烦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空万里送秋雁,可以对此饮高楼。”吗?她不知dào

记得对不对,反正是一酒解千愁,不如去小酒楼饮上两杯。想到就马上做到,这是女强人一贯的作风。

在小酒楼,李美玲点了一盘鱼香肉丝、一盘过椒鱼头、一碗三鲜汤,还叫了一精装小瓶的劲酒。夜色中这临江的小酒楼真还有点诗意,正好是浩月当空,马路与城区喧哗离这里远着。她淘醉在这夜色中,不觉已喝了半瓶劲酒。可别人广告早就说了:劲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啊!这不,她现在有点头晕脑涨,什么事这时都法没想了,这个感觉真好,她忘掉一切烦恼哼起了小调,“洪湖水,Lang呀么Lang打Lang”

“吵死人,妈的!”李美林醉眼一瞧,是个男的。只听那男的又道:“原来是个娘们。”喝得有点醉意的男人冲着李美玲叫了起来。

李美玲听到那男的粗犷叫声也发疯似地叫道:“妈的,哪条法律不让唱?老娘非要唱!”她以酒装疯,其实她还没醉,起码比那个人清白。她现在感到终有人把自己当个母的了,那她索性做个母夜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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