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悄悄地从旁边拿过一块石头,用力捏成了碎末。

人需要时间来愈合,接下来周围如死寂般安静,我久久地沉默。

过了一会儿,我问道:“你需要我怎么帮你?”

“刺杀天堂岛的都统金大帅!而且我不喜欢欠人情,只要你杀了金大帅,我便嫁给你,从小到大,我不喜欢听别人的安排,龙儿的事情你不说我也会照做。”柳阎说道。

对于柳阎不喜欢听我安排的话,我早有准备,因为她在当我部下的时候也没听过。

我只是对金大帅三个字略有触动,愣在那里,又是刺杀他,这个名字真是阴魂不散。

想当年,我甘愿洗掉自己十年的记忆,借用十岁的记忆进入都统的鹿鼎游戏,最开始的噱头也是刺杀都统金大帅。

在游戏里的故事就像发生在昨日。

那里有我诸多的朋友,当然,也有两个大反派——都统的贴身护卫秦兽和管理员吴强。

不过,最后这个两个大反派被我杀了,可游戏外还剩三个坏蛋,副大队长贾笑和游戏大神林镇,最后一个便是金大帅。

既然认定是上辈子的事,那这辈子就应该全部抛开。

抛开后,再想想,相比他们的恶,我的恶高过他们千倍万倍。

如果说那次的经历让我理解了什么,那一定就是死的觉悟。

记得当时,我从床上醒来,发觉失去记忆,犹如疯了一般。

最后找到了一台电脑,看见了视频里面傲气十足的男人———十年后自己的嘴脸。

我非常生气,因为我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按下红色按钮,假装刺杀都统——被抓——混进游戏——毁掉游戏——完成任务——恢复记忆;要么吃下红色的药片,立刻去死。

当时的我非常不解为什么十年后的我会是这么固执的人,而且对自己竟然这么决绝。

那个房间是十年后的我留下的密室,当时我用了无数的方法也无法从密室里面逃脱,撞墙、挖洞、烧房子,用尽了所有我能想到的一切方法。

一切皆空,就如那空荡荡的房子。

十年的历练犹如一道巨大的鸿沟,让当时的我无法跨越。

一张纸上赫然写的“3比0”,确实应证了我的惨败,和十年后自己的强大。

那时,我硬生生地饿了五天,证明了我的硬气。

当我头晕眼花,濒临死境时,我知道就算不吃那个红色药片,也会死。

于是,按下红色按钮。

现在,我恢复了记忆,我确信了一件事,当时我做的选择是正确的。

有些事情,必须要选择。

选择的绝对值就是死亡和生存。如果不极端,以十年前我的性格,很可能,便再也找不回十年失去的记忆。

决绝是因为如果当时不毁掉都统的游戏,更多的人将会无声的消失,变成大佬们茶余饭后的玩偶。

“天城——亚特兰蒂斯,金大帅应该在那里,我答应帮你杀了他。”我面无表情地说道。

柳阎略显惊讶,因为她认为刺杀天堂岛的都统这样的事情,算得上是顶天的大事,可我却轻描淡写地答应了。

“你怎么知道他在亚特兰蒂斯?你是不是跟他有仇?”柳阎问道。我猜测她内心很是纠结,她大概认为跟金大帅有仇的人,方才能说的这么淡然。

“没有仇。我去机械城的时候,有一个自称‘天使’的自我意识告诉我金大帅与它们签订了停战协议。机器人帮他们饲养人类,当做未来的食物。”

“你果真好厉害,机械城是我们起义军的禁区,没想到你竟然进去了,还能见到传闻中具有自我意识的天使。”

我淡淡地点点头,表示赞同她的夸奖,“我可以问问你,为什么要杀金大帅吗?”

“天堂岛要改变必须要从上整治,所以金大帅必须死。”柳阎认真地答道。

能看出来,她说的是实话。

“明白了,你们吃些东西,吃完上路。”我给他们分发了两包素食。

我灵敏的嗅觉告诉我,将会有一场大战。至少有1万多的野人已经把这里团团围住。

要跑,怕是已经晚了。

更何况,逃跑这词,无论是我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出现在我的口中。

我起身一跳来到了房顶,我放眼望去,房屋周围犹如红绸一般的人潮向我涌来。

此时与上一次不同,这些的野人竟然带有武器,包括手枪、机枪和激光器之类的武器。

柳阎貌似也察觉了,带着龙儿也跳上屋顶。

“野人军团!”柳阎叹道,“他们跟机械城中机器人饲养的人类一样,适应了人肉,非常恐怖。”

“他们就是伤你的人吗?”

柳阎点了点头,“昨晚只是他们中很小的一部分。不过,要追究起来,野人军团也是我们起义军一手造成的结果。起义军解放了其他城市牢笼中的所谓人类粮食,但无法控制他们。然后,整个天堂岛就衍生出了,第四股势力,野人军团。他们不怕死,力量大,速度快,专吃人。”

“都统政府、起义军、机器人、野人军团,四大势力?”我再次跟柳阎确认。

看见她点头,我突然对现在的世界格局略显失望,起义军和都统的正义与邪恶,机器人和野人的冷血与野蛮,这四个势力没有一个势力是与我有关的。

这么看来四大势力并不完整。

不过,如果变异人是我的归属,那岂不是把我划分为了血偶一类,如果跟那种垃圾划为等号,我更喜欢现在的四大势力。

而且,经过多年的起义军的经历,虽然我同意起义军的斗争理念——为了人民的共同利益,反对独裁统治,但我隐约觉得,起义军有问题。

不是宗旨问题,而是方式方法的问题。刨根问底,是思想问题。

起义军太把人当人了,不知道我尊敬的头儿见到现在人吃人的场景会有何感想。

是不是这样的人也是起义军为之奋斗的动力和目标?

我转过头,看着龙儿道:“龙儿,你向上飞,飞得越高越好。1分钟后,再下来。”

“柳阎,你伤还没好,先藏起来吧。”

柳阎默不作声。

对这个任性的丫头,意见我已经表达,命是她的,总让我天天珍惜她的命,那岂不成了庸人自扰?

大体,我已经决定这辈子不想被任何事情牵绊。

我挺身一跳,跳到一处破碎的房屋顶,拆下一根三米长的木头主梁。

主梁的木头粗壮结实。

我用单臂正好可以环抱着这根主梁。

据说,车速在超过60迈的时候,车撞到人,那人必死无疑。

那如果是1马赫呢?

我相信以我的速度,大可超过1马赫。

风呼啸,烟弥漫。

脚底疾驰,人影缭绕。

我的行动犹如圆规,定一点在我们休息的房屋,另一点开始打圆,一圈圈地外扩。

大多野人被我的梁木拦腰撞断,一些机敏者俯身躲过,随后趴下吞噬死去野人的尸体。

头儿曾告诉我,“杀戮只能震慑,对动物可以,对人不行。”

现在看来应该改下,对野人也可以。

一分钟后,当我回到了房屋下,我的身体已经被血染成红色,并滴着血水。

龙儿正好飞了下来,看见我,很自然地后退了几步,扑进了柳阎的怀里。

“只用了半分钟。”柳阎捂住了龙儿的眼睛,不想让他看见人相食的场景,问道:“现在我们可以走了么?”

“走吧。他们应该不会在乎我们这三个微不足道的食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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