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听到细细簌簌的声音。是有人在说话吗?怎么还有鸟鸣?还有音乐?!

不自觉的竖起耳朵,瞪大眼睛朝声音处寻去。声音越来大,越来越清晰。好像是什么动画片的声音,奶声奶气的。声音越来越清楚了,她听到了“芭比”!

顷刻间突然失重、天旋地转,夏初七伸手在黑暗中想抓住点什么扶一下,却什么都没有。我到底是淹死的还是摔死的?!来不及细想,一声轰鸣后,听到有个女孩的声音:“芭比,这件衣服好看么?”

夏初七瞪大眼睛看着桌上笔记本电脑里的画面,在放动画片,是芭比公主系列,声音是眼前笔记本电脑里发出来的。这台笔记本好眼熟,黑色的,厚厚的,但肯定不是她现在用的苹果PRO。

瞄到键盘右下角处的“清华同方”LOGO,忽然想起来,自己人生中第一台笔记本电脑好像就是这个品牌。为了学设计磨了妈妈很久才买的,可是买来后很少做设计了,倒是里面下载了很多动漫和各类电影。

等等,这是哪里?!

猛然看向四周,好熟悉的场景,灰色的水泥地,白色的墙壁,还有些没粉刷到的地方,露出坑坑洼洼的灰色墙面。上下铺,军绿色铁架床,一张学校标准款老式的课桌上,摆着那台笔记本。她发现自己是半躺在床上的,背下面压着的应该是被子和枕头。

“夏初七,快点起床,都1:20了,还有10分钟上班了”忽然有个女生说话的声音从铁架床那头传来。

忙偏过头去张望,是梁薇!

她当年留校工作时同寝室的室友!

仿佛听到脑子里一颗***爆炸的声音!这!是!怎!么!回!事!

死之前的黄泉路是要带自己重新回顾一遍从前的生活场景吗?OH!NO!!!

“你发什么呆,是不是睡傻了,快点起来,已经打过铃了,再不起来,要迟到了!”梁薇低头看了一眼夏初七,一边收拾着她那个碎花小包包,一边催促着。

是那个帆布碎花的小包包,夏初七有印象,当年明明觉得又好看、又羡慕,也好想好想有一个,可是嘴巴里却一直违心地说着娇情。那个翠绿粉红相间的,那个帆布碎花小包包,里面应该装了各类小女生的用品,美肤宝的唇彩、心相印纸巾、护舒宝的姨妈巾之类的小东西。

夏初七慢慢站起来,顺手敲了一下电脑上的空格键,动画片停了下来。脚有点麻,不知道是刚死过的,还是因为在这张铁架床上躺麻了,脚底和小腿又传来微微的刺痛感,证明自己还活着?眼前一切熟悉又陌生的场景、物品、摆放。好真实的视觉、触觉甚至嗅觉,真的分不清楚到底是幻觉还是现实。

“梁微。”夏初七小心的发出声音,是自己的。

“干嘛?”梁薇撇过头。

“今天几号?”脑子里划过的第一个问题

“嗯?好像是2月27号。”小包包已经收拾好,梁薇站起来走向寝室的那扇木门。

“哪一年?”第二个问题

“什么哪一年?”

“今年是贰零几几年?”

“2007年呀,你睡傻了吧!”梁微回过头,朝夏初七翻了一个白眼,开门出去了。

阳光洒进了寝室,门外的也是熟悉又陌生的景象。这是当年的她住过的宿舍楼,午休结束后要上课了,十六七岁的男生们在走廊上、小操场上,有的手里拿着书,有的还在边跑边穿着外套,你追我赶中跳着、打闹着、大声喧哗着。她想起来了,当年自己一个女教职工住的可是男生寝室的一楼,那时候还觉得特别变扭,闹过不开心。直到很多年后,回想起来又觉得当时多么幸福呀,只要倚在寝室门口就可以看到各色小鲜肉。

寝室就在办公室的同一排,办公室在101,寝室在112,这是她当年相当满意的。那时的夏初七,真的把床以外的地方都当作远方。

转个身走到洗手台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真的是那时候的自己!头发过肩,刚拉过直板,那是她人生第一次做头发,其实从小就喜欢长发飘飘的女生背影,让人看了就好有保护欲,可妈妈偏不让她留长发,说不会打理的头发就像疯子,愣是把她的公主梦生生剪掉N回。直到毕业留校后,妈妈管不着了,夏初七才开始慢慢留起了头发。脸颊不再是肥肉横生的,而是属于十八岁时应有的满满胶原蛋白。能看到隐约的瓜子脸的轮廓,不论抬头、低头、左转、右转,都看不到双下巴了,只是脸上还有些浅浅的痘印。

是的,那时候好像青春期,生活习惯又糙的很,宁可把钱花在吃辣条上面,也不愿意买一瓶好的保养品或化妆品,痘痘便是她的青春印记。上身穿着“潮流前线”的黑色运动衣,还记得这个牌子,是因为当年买这件衣服的时候是肉痛的,花了一百多块钱,要知道那时的学校开给她工资才600块。深蓝牛仔裤,笔直又细的腿,牛仔裤紧贴着俏臀。

赶紧抓了一下肚子,没有多余的赘肉!!!

把宽松的运动服撸起来,是***!!!

瞬间感觉自己快要飞起来了!她是又回到两位数的体重时代了吗?!想起自杀前的那些年,因为工作的原因,和本来就懒的天性,体重已经一百二十多了,办过各种健身卡和瑜伽卡,每天吃东西的各种纠结,减肥药也偷偷吃过不少,可就是瘦不下来,惆怅的哟!

飘飘乎乎走出寝室的门,站在小操场边,羽毛球场还是记忆中的样子,水泥地上刚画好球场线条不久,网也是新的。

想当年自己在学校的教职员工中,那身手也算是‘羽毛球林’里的一位女中豪杰了,只是后来忙呀忙呀,再也没有打过羽毛球了,直到临死前的那两年,连拍子都握不来了,也是悲哀的。

说起来,自己与林风的缘起,和羽毛球也有很大关系呢。那时候林风刚从大学毕业来到这所技校教书,虽然家世和长像一般,但打羽毛球却是一等一的好手,在业余组里总能拿个冠亚军的。很多时候,夏初七就坐在场地边,双手托腮、满脸崇拜地看着,林风手握球拍,那挥拍、跳跃、旋转、扣杀、前挑,腹黑又猛烈的球技几乎所向披靡。其他教职工只要路过看到一个打球,一个看球的两人,就说有火花四溅的感觉。那时候的她和他,应该都是能让对方心动的吧。

习惯性抬腕看表,才发现空空如也,光洁的手腕上什么也没有,才想起来当年从来不戴手饰,一是因为觉得累赘,二是因为真的穷。

摸摸口袋,手机也没有,回到房间,看到桌面上有个粉色长虹的滑盖机,当时可以说是非常流行的款了。夏初七认出那是自己的,手指一滑屏幕亮起,屏幕上写着几个字:妈妈我爱你。

是的了,那时候她还没有和林风谈恋爱,她最爱的人还是妈妈,是那个凡事都喜欢管得很宽的妈妈,但那个时候,夏初七不觉得烦,她觉得那都是爱。

只有简单功能的滑盖机,没有微信、没有淘宝、没有手游、没有抖音。却让夏初七的心里胀得满满的。

一看,手机上的时间显示1点29了,还有一分钟上班,夏初七关上寝室的门快步走向办公室,紧张、忐忑、兴奋、期待,说不清楚,像做梦一样。如果这是一个梦,可不可以做个美梦!

之前就已经厌倦了每天重复的工作,面对一群陌生人,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耗尽所有力量与自己做着内斗。她原本不想和林风共同创业的,因为她有自己的喜欢和梦想,一直都想拥有属于自己的工作室。可是妈妈和林风都觉得那所谓的梦想一点实际意义都没有,如果两个人选择在一起,那就应该相捆绑,相互扶持。所以,当时只好辞掉了自己喜欢的设计工作,和林风白手起家。

时常脑海里一个声音告诉她:成人就应该有担当有力量,工作是必须的,没有那么多喜欢和不喜欢。但是,另一个声音也会响起:夏初七,成人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选择,为什么你不去选择你喜欢的事情?

那段时间真的是上班比上坟还沉重。可是无论是当时的工作环境,还是林风对她的高要求,以及妈妈希望自己能过上‘好生活’的期盼,都让她再累也在惯性继续前行着,就像是穿着红舞鞋的‘小珈伦’一样,不想做却又无法逃避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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