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故意的,谁都不是。我是孤儿,在我的生命中,我最为亲近的人,除了她,还有一个人,韩小军。

我们俩一起在孤儿院长大,他大概比我大两岁。像我们这种人,被父母遗弃。大都是没有准确的生日的。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将我们被遗弃的那一天当做生日,难道那一天,于我们而言,还不够苦吗?

他右脚有些残疾,我叫他小军哥。我是不会主动和别人靠近的,他也是。只不过我可能是先天孤僻,而他是因为别人的嫌弃。小孩子,即便是孤儿院的孩子,也是喜欢玩的。

那一段时间,孩子们迷上了打篮球,大家都在篮球场上奔跑。只有我和他,在球场边坐着。我感觉到了他的目光,我想,他一个人,可能,太孤独了吧。可是,我不喜欢身边有朋友,一个人,可以更舒服,更自由。于是我躲开了目光,起身,打算离开去阅读室再看会儿书。

就在我起身的刹那,一只篮球飞了过来,躲闪不及,砸在了我的身上。小腿火辣辣地疼,应该是不能正常地行走。我抬头,看向篮球来时的方向,那几个男生目光落到韩小军的方向,夸张地笑着。

韩小军握紧了拳头,冲向了他们。我定在了原地。

结果不言而喻,韩小军身负重伤,其他人一哄而散是最后,他还是挂着彩,拖着他有问题的腿,向着我的方向走来。

我的眼里充满疑惑,因为我实在不明白旁人挑衅他,为何要用球砸我。我也不明白,他又为什么要为我出头。

他走的跌跌撞撞,我也颤颤巍巍地迎了上去。

“没事吧?”

他似乎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小意思啦”。

我明白了,他在装酷。男孩子都这样。我一直以为男孩子在女孩子面前是这样,没想到在男孩子面前也是这样。

我们互相搀扶着去了医务室,他的胳膊搭在我的肩上,我觉得有些近,稍微侧了侧头,他却似乎不以为然,而且更近地靠了过来。

后来,我回想起来,原来一切罪恶的根源,在那一刻就有了征兆。

他喜欢我,不是朋友之间的喜欢,而是男生对女生的喜欢。这一点,我也是自己酿下大错之前才知道的。

反正那个时候,他为我出头,我带他去医务室,一来二去,我们俩就成了朋友。

原来有个朋友是件快乐的事。我可以将自己阅读的感悟和别人分享,可以不用再面对孤儿院阿姨觉得我孤僻担忧的目光,可以在爸爸妈妈来选择小朋友的时候和朋友在一起谈天说地。

于我而言,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我一直都知道。

他够十八岁了。所以得离开。院长为他在隔壁城市找了一份汽车修理学徒的工作。我很为他感到开心,虽然他不开心。我明白,因为我是他唯一的朋友,或者说我以为我明白。即便我生活中唯一的朋友离开了,我也是为他感到庆幸的。因为他的腿有问题,还有他初中毕业就辍学,于他而言,这已经是一份很好的工作。

那个夏天,我上完了高一,那个夏天,我唯一的朋友离开了。那个夏天,我以为上天终于要收回我的快乐。

那个夏天,她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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