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过,落叶起,万里风沙扬大浪。

三日之后,张峰将台点兵,六千将士整齐划一的列好阵型,接受调遣。

张峰郑声道:“请军旗!”

“请军旗!”

典韦随即大声吼道。

“请军旗……”

一传十,十传百,整个校场都能听见嘹亮的吼声,声声震耳。

少时,四名护旗手,踢着大步,将一面虎面大旗徐徐送到了点将台下,这面旗子是张峰昨日连夜让人赶出来的,一张嗜血獠牙的老虎,活灵活现,威猛不凡。

百兽之中,张峰最喜欢老虎,虽然这个时候,他们都叫它“大虫”!

可是并不妨碍张峰对老虎的尊崇,虎啸龙吟,是何等的气概,龙的图案,张峰不想用,也不敢用,要是让刘宏知道了,定是吃不了兜着走。

张峰振臂一呼,高声吼道:“看见这面旗子了嘛?以后就是我们的军旗,只要还有一个人在,这面军旗就不允许倒下,人在旗在,人亡旗亡。”

“听明白了嘛?”

“听明白了!”

张峰又道:“我听说过这么一句话,狗走千里吃屎,狼走千里吃肉,我今天要告诉你的是,我们要做就做百兽之王,管它来的是什么蛇虫鼠蚁,统统都是我们的下酒菜,对于我们来说,即便来了一群狼,光是让他闻着我们的气味,都只能顾着夹着尾巴逃窜。”

“哈哈……”

将台下的士兵大声笑了起来。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不管是典韦还是赵云,都可堪绝世猛将,更有李勣这决胜千里的帅才,所以张峰完全不用考虑将才和帅才,他只需要树立士兵们的信仰就万事大吉。

“起旗!”

威武霸气的虎面大旗徐徐上升,迎着烈风,耀武扬威。

“赵云、廖化听令!”

两人闪身而出,高声回应道:“末将在!”

“你二人为先锋官,带领骑兵营一千将士赶赴鸡鹿塞,搭建营帐,为大军的到来做准备!”

“诺!”

“典韦、裴元绍听令!”

“末将在!”

“你二人为中军,率领四千大军,进发鸡鹿塞,三日内必须赶到,违令者,军法从事!”

“末将领命!”

“军师带领一千士兵押解粮草器械随后赶到!”

李勣拱手道:“请主公放心,最迟五日内,所应物资,会全部抵达鸡鹿塞。”

“好!有劳军师了。”

“周仓听令!”

“末将在!”

“着你带领一千士兵留守三封县,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和匈奴人发生冲突!”

“末将遵命!”

张峰随即又道:“若是匈奴人真不识好歹,肆意妄为,那就另当别论,给我狠狠的干他一架,出了事情,我担着。”

周仓双眸一厉,高声回道:“末将记住了。”

在周仓的劝解下,廖化和裴元绍都归降了,被分别安排给赵云和典韦当副手,对于张峰来说,实在是锦上添花。

大军进发,三封县又人迹稀少。

三封县前往鸡鹿塞的要道上,张峰策马而行,李秀宁紧跟在旁,身后是张峰抽奖召唤而来的十名黑甲军,一行十二人,纵马飞驰。

鸡鹿塞。

要塞堡垒上,方悦一脸沉重的看着北方漫漫黄沙,内心五味杂陈。

鲜卑人日益猖獗,这次是一万人,下次可能就是数万人,听说幽州境内,已经被鲜卑人洗劫了数个城池,大汉的威名已经日落西山了。

“方校尉,据探马回报,鲜卑狗贼的先锋队离此只有不足一日的行程,我们的援军何时能到?”

“这么快?”

方悦迟疑了一下,如此算来,鲜卑人的先锋队赶来之时,三封县援军可能还未到!并且,张峰会不会派援军来,还是一个未知数。

“是呀!鬼知道这次鲜卑人打的什么主意,竟然想着从鸡鹿塞入关。”

方悦明眸一闪,摇头道:“若是这群土狗敢来,我就要让他埋骨于此。”

“传令下去,多派游骑出去刺探,密切监视这群土狗的动静。”

“诺!”

堡垒已经加高五米,加厚两米,两边的箭楼足有二十个,可以容纳四百名弓箭手,配合拒马桩,阻挡一两千敌人来犯,没有半点问题。

大敌当前,方悦岂能不担忧,他戍边五年,从一名小兵到现在鸡鹿塞校尉,死在他手中的蛮夷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而这一次,他感觉到了,鲜卑人比以往更加来势汹汹。

百里之外的大漠上,一支鲜卑骑兵风驰电涌向鸡鹿塞急行,人数不少,足有一千人。

领头的一名鲜卑汉子生的虎背熊腰,满脸钢锥胡子,比之典韦的胡须还要茂盛,果真是野蛮之人。

“锁奴大人,在有一天的路程我们就能到汉人的鸡鹿塞,到时候,女人,美酒都是我们的。”

领头的鲜卑汉子乃是鲜卑轲比能部的大将锁奴,力大无穷,号称轲比能部天狼勇士,此次封了轲比能的命令,为先锋官,打开鸡鹿塞,迎接大军入关。

锁奴眉目的奸笑之色,不言于表,他们的大王轲比能亲信汉人,因此对汉朝了解颇深,得知大汉历经黄巾之乱后,国威不存,便打着入侵朔方的主意。

“那是,那是,上次大王赏给我的那个汉人女子,那叫一个水嫩,哈哈……”

随着锁奴的奸邪笑声,其左右的亲信士兵皆附和的大笑了起来,好像鸡鹿塞已经敞开大门,正等着他们去享受。

“驾!”

锁奴一声轻喝,胯下的战马跑的更快了,眨眼之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鸡鹿塞是朔方郡在阻山西部长城沿线的一处重要军事据点,地貌于此南北交汇,形成一处山口,鸡鹿塞便处在山口要道上。

山口两侧山上皆筑有燕赵古长城,却多有崩坏,如同大汉王朝一般,虽有过无限风光,终究步入没落之地。

鸡鹿塞山口东西走向,宽百丈有余,中有小丘凸起,两侧山势平缓。

越过山口便是塞外一望无垠地草原,而山口之内却是起伏低缓地丘陵地形。

内外地形皆利于骑兵驰骋,所以这里自古便是战场。

狂风呼嚎、黄沙漫卷。

秋风肆虐了整整一天,秋日也终于从西侧地山梁上坠落,当漫天晚霞逐渐退走时,天色终于昏暗下来。

黑夜,可无阻挡地降临。

天穹如庐、星辰黯淡,原野一片苍茫。

鸡鹿塞山口内,起伏低缓地丘陵间,忽然响起一片熙熙攘攘声,一支明亮地火把从山梁后面悠然升起,霎时划破了天穹与原野之间地苍茫,紧接着,越来越多地羊脂火把连绵不绝地从山梁后冒了出来。

通红地火光照耀下,一支繁杂、庞大地队伍正漫山遍野地开来。

战马啸啸,数百骑鲜卑勇士腰佩弯刀、肩披长弓,从庞大地队伍中呼啸而前,勒马驻足在山口前,为首地锁奴身材雄壮、满脸于思,回头掠了眼行进缓慢地队伍,眸子里掠过一丝不满。

锁奴大声道:“传令下去,准备破关,老子今晚就要搂着汉人女子睡觉。”

鲜卑人是崇尚武力地民族,恶劣地生存环境造就了他们野蛮地习俗,杀戳和弱肉强食地观念已经融入了他们地骨子里,贪婪自然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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