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说袁尚不可招惹,那是因为但凡是知道一点历史的人都知道,这位幼子到底被偏爱到了何等程度。

招惹他,跟自杀也没有什么两样了。

这一点曹晖必然要记住,否则若是做的不对了,那他的命,可就完了。

“袁熙的话……”

想到这个人,曹晖便觉得一阵惊悚。

他看过一本书,网络小说,里面很是严肃地说明了袁熙后人有多么可怕。

那人虽然不是主角,却是主角最难以抗衡之人,名字叫做袁恕己,是唐代宰相,参加了神龙政变,后来还成了的淮南郡王。

“相比起你的子孙后世来,你这个祖宗就太弱咯,不过也可以尝试去投奔,若是能够投奔成功,在你身上大概可以获得很多很多的好处。”

曹晖这次倒是没有记下来,毕竟这属于是基本信息,袁熙现在又是幽州刺史,他自然记得很是清楚了。

当然了,袁熙现在可没有过去,他实际上一直都跟在老子身旁,直到这两年之内,应该才会离开。

具体的曹晖也忘记了,他也就记得对方那个参与了神龙政变的后世子孙,还拿到了淮南郡王。

“当然,他老婆也很漂亮,那可是赫赫有名的甄宓啊,真是想想都让人流口水……便宜了曹丕这个狼崽子,还不如便宜了老子。”

那种事,只要一沾上,立刻就会食髓知味。

眼下的曹晖就是这样,他家里明明已经有了乔姑子,欢儿,珠儿,但是内心里还对甄宓有些想法。

“对了,她基因好像不好,绝不能交给曹昂兄长,否则我这不就是再度把整个曹魏给坑了吗?

曹叡啊曹叡,你这个小子老子看不上,还是不让你去继承了。

听乔姑子说,大乔似乎有了身孕,她的子孙……嗯,忘记了,毕竟谁会记得失败者呢?

但,应该比曹叡命长,否则也就不会有人继承孙策的意志了。

且看看吧,最好让曹昂兄长生个几十个孩子,到时候择优录取才是最好不过的选择,仅仅在大乔的子嗣,或者是甄宓的子嗣上选择,还是差了点。

起码要健康,这一点是必须的。

如果曹昂兄长活的长,到时候我可能就会成为三朝老臣,给曹家选择一个合适的继承人,应该没有问题。

但这种事似乎不应该掺和过多,杨修就是因此丢了小命。

虽然曹昂兄长是一个温厚兄长,但也不能欺负老实人,更何况一旦到了那个位置,其实也就不存在普通人的感情了,这一点是必须,也是应该的。”

想着想着,曹晖就挠了挠头:“靠,想那么多干什么,还是先想想怎么潜入吧,至于这袁熙的老婆,呲溜……

到时候再说。”

“不过,我,我……”忽然之间,他惊悚了起来:“我不会沾染上了叔父的毛病了吧?为什么对这个甄宓,那么那么的有想法?

不行,这个女人绝不能要,就算是要,也要在她同意了之后。”

……

这一天,曹晖脑子很混乱。

他从甄宓想到了曹叡,又从曹叡想到了曹髦,自然也想到了曹魏就此完蛋的那一幕。

这是他绝对不能容忍的,因此他决定,对待甄宓,要么就是直接拉到怀里来,要么就是想办法让其嫁给另外的人,反正是不能给曹家人。

这是个祸害。

当然了,如果是给他,那是不存在问题的,毕竟他也不在乎那些东西,但要是让给曹昂,那是绝对绝对不可能的。

否则的话,又是一个曹叡悲剧。

曹魏为什么会崩塌?

虽然有前面造孽,但实际上也跟继承人有极大的关系,不论是曹丕的早逝,还是曹叡的无子,亦或者是后来被废的样子曹芳,都是因为子孙不争气。

而源头上来说,这一切都是因为甄宓。

对方倒是没什么错,关键在于她的孩子要继承大统,怎么也不该是一个短命鬼,偏偏基因上的东西,很可能就会重合,外加经历也可能一样,很容易就会导致悲剧的再度发生。

曹晖反正不敢赌,他宁愿把这个女子送给曹操,也绝不愿意让其嫁给曹昂。

悲剧上演的话,他要是还跟上辈子一样能活,就他现在掌握的权利,压根就无法自保,很可能是老年悲哀。

那一幕,是让曹晖极为惶恐的。

他想好好活着,不想就那么完蛋。

“对了,司马懿的老婆叫什么来着?好像叫张春华,这个女人今年多大,得想个办法把她送给未来的曹氏掌舵人,这样一来,司马懿还能有那么多好儿子,好孙子吗?”

下午,曹晖又奸笑了起来。

现如今他总算是掌握了曹操的笑点,因为他看到的比曹操还长远,还要更加更加的好玩。

未来很多事情,那真是说改变就改变了。

到了傍晚,风起时,曹晖连忙带着人一并回到了院落里,他可不想落得老年风湿,就算是早死,也不愿意在未来几年内被风湿折磨。

……

接下来的几天,曹晖每日都在琢磨北方局势,以及补上之前的一些漏洞。

比如说,这并州是绝对不能去的,否则高柔要是认出了他,绝对会让自己的兄长,也就是袁绍的外甥高干把他弄死的。

对方之所以投降,那是因为官渡之后曹操占据了主动权,还因为曹操的同级别对手袁绍死了。

这样一来,跟着袁绍的同级别对手,那是绝对不亏的,起码会获得不亚于之前的成就。

可他们要是还不知道袁绍会死,官渡会失败……大概率曹晖会被直接抓起来刮了。

到时候,曹操可能都不会帮他报仇。

人死不能复生,为了未来,曹操也绝不会得罪经营过并州的高家两兄弟,到时候他就算是白死了。

可能,在以后曹昂继承位置之后,或许会给他报仇,可那时候他骨头都被虫吃光了,再去报仇还有什么用?

“幸好这两兄弟就只能待在并州,否则这潜入就真的危险了,以之前我跟兄长去见他的态度,高柔此人绝不会动摇心智,那我就危险了。”

曹晖呵呵一笑,转而又想起了其他人。

五天之后,他计划好了一切,正式出发。

身份为:普通商人。

坐骑:一匹枣红色的马。

队伍:一群精壮的汉子,外加几条华夏细犬。

手中还提着一条精铁小链子,链子的另一头,是他前前世绝不敢去触碰,连想都不敢去想,足以让人牢底坐穿的……红领绿鹦鹉。

漂亮,大气,会说话,还特别的亲人。

此时的曹晖,从表面看起来,就是活脱脱一个提笼架鸟,走狗赶兔的富贵子弟。

跟他的人设汉室宗亲·刘飞很是相似。

“回头想办法建立法度,将这鹦鹉保护起来,或者想办法让它尽快繁殖,到了后世,说不定我就能买一只大鹦鹉了。

嗯,回头还要让这个时代的贵族都喜欢上,如果来得及,先送刘备一只……”

曹晖想着想着,便笑了起来。

“子曰,学而时习之。”

正在此时,他肩头的鹦鹉,嘎嘎嘎地说了一句话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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