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齐先生还不是齐先生的时候,他与齐夫人相遇了。

那时候啊,他唤齐毓琉,她唤云菀君。

他们之间隔了一条天堑。

——遥远着呢!

她是地产大商云家的掌上明珠,出身显赫,优雅高贵,博学多才,风姿绰约。

而他,不过是个穷小子,爹妈早逝,一个人挣扎着打拼,日子有一天过一天。

一开始,他以为她与他之间的距离是太阳与地球,遥不可及。

后来,在抱着她为他生的小女儿时,他突然惊觉他们之间其实是长城的此端与彼端。

虽然也挺长的,但是努力努力,并不是无法相遇。

说起他们两人的相遇,蛮狗血的。

齐毓琉一农村人,能拥有这么一个瞧上去光风霁月的名字,那得多亏村里来支教的老师。

他爹妈死得早,家中人丁单薄,长辈几乎死绝了,只有一个瞎了眼的姑婆勉强能扯上点关系。

所以啊,齐毓琉这人呢,吃的百家饭,全村人你家一顿我家一餐供大的。

他脑袋灵光,学东西比旁的小孩快些,在学校里成绩一直就挺好的。

他们那好人多,坏人也不少,他一没正经长辈撑腰的孩子,长得好看,成绩又好,招大人喜欢,自然也招同龄人嫉恨。

那一天,齐毓琉记得可清楚了,他正上初中二年级,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混子,被不由分说地揍了一顿。

混子手下没轻重,他人小力微,反抗不了,只能被打得进气多出气少,差点没直接背过气去。

待混子打够了,他狼狈地趴在路边,全身上下没一处不疼,身体里的热度随着时间流逝一点点减少。

——不会就这样死了吧……

齐毓琉连翻身的力气都没有,只能迷迷糊糊晃过这么一个念头。

可是,好不甘心啊……

“乔叔,那里好像有东西在动。”

一个温和清甜的声音划开暗淡的空间,一下子叫几乎要昏死过去的齐毓琉清醒过来。

他想求救,但张口却说不出话。

“小姐,或许是猫狗,天色已晚,我们还是趁早回去。”

较苍老的声音这样劝谏道。

“嗯……还是看一眼吧,不管是什么,总要看一眼才放心,好不好乔叔?”

女孩子最后带着一点恳求,声音娇娇软软的,没人顶得住。

——反正乔叔没顶住。

“好吧,我陪着您一起去,只看一眼。”

“乔叔最好了!”

然后齐毓琉听见两人靠近的脚步声。

他下意识屏住呼吸,感觉到有人来到他的身边。

“啊,乔叔,是个人!”

听完这句话下一瞬,他便体力不支晕了过去,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在镇诊所里头躺着。

救他的人,不见踪影。

他怅然若失,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一直到他考上省城大学,来到省城读书。

他再次听见那个声音。

“这里是省大之声,我是豌豆,欢迎您的收听。”

多年过去,少女的声音其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与几年前那个夜中的清软不尽相同。

但他依旧一听就认了出来。

——是她。

从初二到大一,四五年间,他一直牢牢记着救命恩人所说的每一句话,每一点语气变化。

越沉淀,越难自拔。

彼时他尚不知她的模样,却深深爱上这个温软清甜的声音。

他想见见她。

所以大一的“百团大战”社团纳新会上,他选择了校园之声广播站。

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个广播站。

“嗨,你好,我是云菀君,紫菀的菀,君子的君。你是新来的学弟吧,叫什么名字呀?”

她笑着同他打招呼,眼中满是遇见后辈的欢喜。

——看来她不记得他啊。

不过这倒也对,他不过她随手救起的农村少年,当时天又昏暗,再加上过去这么多年,她不记得他才是正常的。

他抛开心头一闪而过的失落,扬起对着镜子练了许久的笑容对她说:

“学姐好,我是齐毓琉,钟离毓秀的毓,若水琉璃的琉。”

“哇,真是个好听的名字,你爸爸妈妈一定很爱你吧。”:

她夸赞道,不经意地说。

齐毓琉保持着笑意,语气平淡:“他们是很爱我,不过多年前,他们就回归大地母亲的怀抱了。”

“这样吗,不好意思,我好像说错话了。”

她有些吃惊,很抱歉地对他致歉。

“没事的,我不在意。”

毕竟自他懂事以来,便没见过父母,偶尔的念想会有,但多么深刻的感情是别想要了。

要说起来,村中待他极好的叔婶们更像是他的亲人呢。

之后的日子,在齐毓琉看来,没多少波澜。

因为云菀君很忙碌,不常去广播站,偶尔碰上面也是行色匆匆,没说上几句话就告辞了。

所以他就在宿舍、教室、广播站三点一线,生活平淡又充实。

再次与云菀君产生交集,是在一个金融座谈会上。

“hello,齐学弟,没想到你也在这呢。”

她同他打招呼,笑靥如花,格外好看。

“……嗯,学姐,好久不见。”

他暗自懊恼自己出门没看镜子,也不知是个什么形象。

“既然遇见了,学弟不妨与我们一起呀,等会儿结束了学姐请你吃饭。”

“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呢?”

她对他提出邀约,眼神中带着一点调侃。

他受宠若惊:“当然!”

应得飞快,生怕她反悔。

自那天之后,他们的交集意外地多起来。

食堂里遇见,她邀请他拼桌;教室里遇见,他们一起组成小组;社团里遇见,他们相视一笑……

再后来,她对他表白。

……没错,就是她,云菀君,对他齐毓琉表白。

他喜欢她,但从没想过他们有一天能在一起,成为男女朋友。

听见表白那一刻,他甚至感觉自己如坠云中,走路都轻飘飘的,一点真实感都没有。

“毓琉,我喜欢你,做我男朋友吧?”

她这样说。

语气轻松又郑重,仿佛不在意他同不同意,又带着十分的真心。

他怎么会不同意呢!

他做梦都想离她近一些。

“学姐……不,菀君,我也喜欢你,我……”

他语无伦次,一句话没梳利索,难得露出小男生的无措来。

“噗——我知道;你也喜欢我,所以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好,我愿意。”

“哈哈哈,毓琉,你太紧张了吧,怎么说得好像要结婚呢!”

“……”

他彻底说不出话。

就默默红着耳朵看她。

他与她交往两年,在两周年的时候见了她的父母。

这时候他才知道她是地产大商云氏的大小姐,真正的掌上明珠。

为了配得上她,他付出更多努力,只希望自己能强大些,再强大些。

最最少也要让她同在家中一样,被捧在手心。

他们在结婚的第四年,有了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唤齐殊。

殊者,别也。

他们的孩子,是世上最特别的,最独一无二的宝贝。

结婚第九年的时候,他们意外地有了第二个孩子,起名梨月。

在他心中,她如梨花一般纯洁无瑕,又如明月一般高贵典雅。

所以他希望他的小女儿也能同母亲一般,优雅清贵,绝世无双。

可是后来,梨月意外身亡,阿菀的身子一下子就垮了下去。

他那般小心翼翼地照顾着,拼了命去求爷爷告奶奶,却依旧留不住她的生命。

她永远地离开了他。

再不会睁开那双美丽的眼睛温柔地凝视他,对他笑着说:“哈哈,逗你玩的~”

她走了。

灵魂不再,肉体腐朽。

他最爱最爱的姑娘啊,孤身一人踏上了黄泉路。

此生恨短,他还没与她相守够一辈子。

来世,他们还能相遇吗?

来世,我来寻你好不好?

阿菀……

我来寻你。

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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