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记者看到了九叔大发神威,只是一招就将那些英魂所镇住了,顿时意识到这可是个大佬。

二话不说,直接扛起肩上的相机噼里啪啦的拍着,搞得九叔还有些不适应,还想躲闪。

可天性好面子的他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双手背在身后,一身道教宗师的气派,正气十足。

看的那些记者两眼发光,不停的夸赞。

而那些七姐妹堂早已经灰溜溜的跑路了,心中祈求记着不要乱写,乱宣传,要不然她们的招牌就砸了。

道士被鬼追的吧,那可是丢人至极的事情。

要是鬼没被抓住就好了,不是我方不努力,奈何敌方有高达,对面太厉害了,自然看不清水平。

可偏偏打脸的是,人家轻而易举一招就制服了,这差距……

这生意没法做了!

这地方也没办法呆了!

折腾了好一会儿,那些记者感谢着离开了,九叔意外的获得了一份酬劳,足足好几千港币……

这些钱,足够他们爷俩吃上几年了。

九叔看着这么多钱眼睛都直了,现在行情都这么好了吗,简简单单的处理一次鬼怪,就能赚这么多的钱?

要知道无论是郑家镇还是甘田镇,降妖除魔一次也就是一两块大洋而已。

跟这里相比,简直少的可怜,大城市不愧是大城市呀!

九叔忍不住感慨,罗素却一口道破了其中的原因,“师傅你是不知道,这里的人极其信奉风水,这里的别墅站着的可是个好地方。”

“而且这里盖房子一盖就是很多层,只要把这个闹鬼的别墅拆除,到时候他们就可以赚上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上千万!”

豪华别墅,豪华建筑群,甚至商业楼,这些一建起来,钱就像流水一样哗啦啦的流过来了。

这就是商业的力量,在如此厚重的利益面前,降妖除魔的几千港币算不了什么?

九叔恍然大悟,不过他也不在意别人赚多少钱,自己毕竟不是吃那一碗饭的,干什么事情拿什么钱,心中一定有方寸。

若是太过贪婪,必定会招来祸端!

“你现在神魂如何?”

“能够稍微动用一点。”

铁拳的后遗症还是挺足的,神魂上的伤神仙也没什么办法治,只能自己慢慢痊愈。

这个过程可是极其漫长的,少说也要几年,几年的时间,对于神仙来说是眨眼而过,对于罗素还是很漫长的。

“等过几天吧,建好了城隍庙,吸引一大波信徒,到时候我的伤就好的快一些。”

罗素计划的很好,他打算明天就建造神像,刚好借助报纸的广告,一炮打响茅山的牌子。

到时候再组建阴兵,将整个HK的妖魔鬼怪清理干净,信仰之力自然就滚滚而来。

在小露一两手,将那些权贵拉过来,掌握话语权,报纸电视台天天宣传,他就不信那些人看到心中没念想。

这是最好的时代。

这是最坏的时代。

人世间没了灵气,修行越发的艰难,可却迎来了信仰封神的最好的时代。

有了报纸,有了电视,有了电脑,有了手机,有了直播,那信仰之力就会源源不断,这可比城隍庙一次接那几百人强的多。

如何让这些人放弃科学,转而相信自己?

罗素早已经准备好了对策,可曾听过拼夕夕好友助力,可曾听过锦鲤少女?

相信城隍爷,你就是下一个锦鲤!记得点赞关注加转发。

罗素自信的很,几百万就能引得全民疯狂,他就不相信自己作为城隍爷,引不起全民疯狂。

有病吗?我包治!

想要孩子?我……

咳,这个我不管。

罗素干咳了一声,他可不想在鸭王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他看着面前这些英魂,直接一挥手,顿时从衣袖中飞出漫天纸人,瞬间将这些英魂纳入纸人之中。

白光一闪,那些英魂瞬间就有了身躯,他们面面相觑,看着地上的影子,顿时忍不住干嚎了一声,忍不住想哭。

“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我罗素的人了。”

“我给不了你们什么,只能让你们短暂的在人世间重新行走,可以回去陪陪家人。”

“时间是一个月,到时候你们必须回来找我,在我这工作,直到赚足了阴德,我送你们去轮回转世,下辈子找个好人家。”

罗素话音刚落,便听到有人忐忑不安的询问道,“可不可以不轮回转世?”

众多英魂眼神中带着希望,他们才不想追求什么轮回转世,追求什么好人家。

他们只是想活下去,陪陪亲人,陪陪妻儿,他们欠下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罗素沉默了一下,应了一声,“好!”

“但我不能保证能有多长的时间,因为我在人世间的时间也不多。”

一旦他的计划展开,他神魂的伤痊愈也就是几个月的时间,到时候水到渠成,自然就是突破天师之日。

到那时,地府肯定会派人过来进行考核,如果更进一步的话,人世间可能就不会再呆下去了。

罗素隐隐的感觉到,千秋大劫似乎快乐,阴阳鬼玺要不了几十年就会出世,幽冥界必定会进攻三界。

作为一方巨头,幽冥界的实力可是极为夸张的,到那时,整个三界都会动荡,神仙也不过是炮灰而已。

更不要说他这个天师的小渣渣了。

众英魂听后有些失落,可还是笑了起来,相比那些死去的人而言,他们已经够幸福了。

毕竟他们还有机会回去看一看。

还有机会和妻儿在一起生活,还有机会孝敬父母。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

九叔从背后取出一把雨伞,之前冤死的女鬼缓缓的飘了出来一脸哀切的看着众人,“诸位大哥,你们看到我丈夫了吗,国民呀!”

众人面面相觑,队伍中人数众多,当时慌乱的很,他们也不知道国民去了哪。

“我记得他是先锋队的人。”

先锋队已经全军覆没了,国民自然就……

女鬼黯然神伤,躲在山中久久不愿出来。

九叔和罗素也没办法去,两人回到了自己的房子,将房子打理成了一个道堂,两人的道场就有了。

接着报纸的宣传,短短数天就有几十人上门寻求九叔的帮助,九叔忙得不亦乐乎。

但真正令两人高兴又意外的而是另一件事,那就是两人从路上意外的碰到了一个人。

一个疯疯癫癫的人,浑身污垢,如同一个乞丐一般,头上皆是伤口。

这个人就是国民!

他是先锋队的人,带着炸药冲锋的时候,侥幸活了下来,却被炸伤了大脑,沦为了傻子。

罗素出手帮他整理了记忆,又收留他在了道场之中,而他妻子的事情,终究还是没告诉他。

这是那个女鬼要求的,她只想静静的陪在他身边,做一把雨伞,为他遮风挡雨。

等两人死之后,再共赴黄泉,轮回转世。

罗素也不知道女鬼为什么这么想,他就不怕丈夫再找一个女人吗?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

那狗屁的爱情?

ps:今天四千四百字。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X
关闭
手机客户端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