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的餐桌上,大伙儿聚在一起吃饭。

明明是很正常的午餐,气氛却透着几分古怪。

马上飞摸摸下巴,八卦的眼神扫描餐桌另一头的两个人。

楚小夕捧起排骨汤碗,小小地喝了一口,余光也在瞄那边的纯洁和沉冤。

很快,大伙儿的视线都转移到那两人身上。

“小纯纯,你吃不吃大闸蟹?”

“鱼香肉丝没有鱼,要不下次我让厨子给你加点鱼。”

“这是深海里捞出来的特殊鱼种,味道特好,给你尝尝...”

“小纯纯下午你要去哪里?我陪你。”

“明天黑河音乐战队和lemon战队打架,咱们要不要去看看?”

...

纯洁扶额,五指悄然捏成拳头,无语地望着桌前堆成小山的食物。

沉冤还在叽叽喳喳给她推荐美食,恨不得把餐厅最好的食物都堆到她面前。

“我饱了。”

纯洁放下碗筷,面无表情站起来,朝众人点头告别,再头也不回地离开餐桌。

沉冤一瞧,着急了:“小纯纯,你才吃了五口米饭、喝了三勺汤、两块排骨,下午肯定会饿的!”

沉冤慌慌忙忙跟了过去,试图追上纯洁的步伐。

没过一会儿,走廊那头忽然传来重物坠地的闷哼,还有沉冤的惨叫声。

马上飞抖抖胳膊,好像被揍的是自己似的,感慨道:“沉冤昨晚去喝了酒,今天居然把胆子练出来了,牛逼。”

纯洁是谁?

从小到大的校园霸王,所有狗血女扮男装言情小说的女主角原型。

虽然纯洁喜欢拈花惹草、四处招摇,却也最讨厌黏糊糊跟在她身边的人。

沉冤简直是一块狗皮膏药,如影随形、死缠烂打,次次挑战着纯洁的耐心。

“没准沉冤真能追到纯洁呢。”山总心满意足嚼着剥好的大闸蟹肉,美滋滋说,“老白那家伙自寻死路,要是早点开口,现在纯洁和老白的儿子都出来了。”

沉默淡定地替他剥着蟹肉,没说话。

很难想象,一个高大冷峻的家伙,居然能像个老妈子一样耐心细心剥着蟹壳、再完美地取出蟹肉。

楚小夕摇摇头,反驳山总的观点:“初恋很难忘记的。再花心的人,他都不会忘记自己的初恋。”

最懵懂的年纪里,产生的感情才是最纯粹美好的。

山总诧异:“夕嫂,听你这么说,莫非你还有初恋?”

楚小夕心直口快:“也不算的,我小时候的邻居———”

大脑里的警报适度地响起,楚小夕在作死的悬崖边刹了车。

心里翻江倒海,警铃大作!

居然,差点把小时候的事儿供出来了!

楚小夕硬着头皮,连忙生硬地转了话题:“我邻居阿姨给我讲过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叫《金牌尸探》,里面的男女主也是初恋,延续了三万年呢,特别感人。”

说到心虚处,楚小夕灰溜溜地捧起汤碗,咕噜咕噜喝两口压惊。

山总似懂非懂点头,觉得夕嫂说的甚是有理,也感慨:“说的有道理,想当年我同桌给我告白,小爷现在都还记得呢。”

古人有云:

上帝永远阻止不了人类去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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