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明珠字里行间都不曾提及梁妃跟她讲的那些事,只是报喜不报忧。

元珍读完了信,微微一笑。拿着信到了桌案前,提笔写回信。

“熹微,娘一切安好。

很快就到你及笄的时候,我到时会回帝京一趟。我思前想后,你的及笄礼在燕郊举办不合时宜,还是在帝京举办的好。

太后过问此事,可能是要拿你的婚事做文章。我到时回去,也可应付一二。留在帝京的时间可能不长,能替你挡下一些麻烦也是好的。

伏龄已经到了成婚的年龄,我一定会到场的。见你如此形容,那柳小姐肯定是与众不同。我也好奇。

你与容华相互照料,为娘也可放心。

你及笄前,我再回去。不必记挂我,我很好。

在帝京行事,事事小心。”

元珍写的认认真真,又重新取了信封,在信封上落笔“明珠亲启”。装好了信,封好了信封,元珍才唤门口的婢女。

清歌刚刚哭过不适合过来见元珍,所以进屋的是婉凉。

“夫人。”婉凉行了礼。

元珍将手中的信递给婉凉,“安排人送到镇国公府去吧。前几日喝的药,今日继续熬上。”

婉凉听到后一句,脸上露出笑容,“奴婢这就去!”

婉凉匆匆从屋中走出,立刻告诉清歌,“快去熬药,夫人等着呢。”

清歌一愣,“夫人……不是把药停了吗?”

婉凉抬手,拍了下清歌的脑袋,“还不快去?夫人发了话,让人熬药。”

清歌心喜,也不管额上疼不疼,立刻跑向厨房熬药。

元珍听着外面两个人的说话声。唇角的笑意深了深。她拿着燕明珠写的那封信,打开了她的漆木盒子,将这封信与燕荃的那些信放在了一起。

合上漆木盒子,元珍还舍不得放下它。手在盒子上来回摩挲,眼里像是撒下了阳光一样温暖,很亮。

她仅剩的珍宝,就只有燕明珠了。

也只有燕明珠,才能让元珍的眼里再次焕发光彩了。

——

近几日燕明珠都待在家里,哪儿也没去。其实她也没地方可去。

帝京里的贵女很多,但是她还不怎么认识,也没人邀请燕明珠参加什么宴会。

上门镇国公府的倒是没有人,因为燕明珠是个小辈,在位官员都是男子,来拜访也不太好。但是知晓镇国公府的主人回来之后,各家送来的礼品都不少。

燕明珠一视同仁,全都收下。

按青丝的话来说,就是收礼收到手软。

镇国公府家底颇丰,加上这几日入府的礼品,恐怕还要更胜一筹。

因为燕明珠是女子,送来的绫罗绸缎和珠宝首饰更是不少。

燕明珠稍稍估量了一下,就算现在她一日换一副头面,怕是一整年也戴不完。何况她也不太喜欢披金戴银,金银首饰都被装起来了,留下的都是玉质珠宝。

相较于金银,她还是喜欢翡翠白玉这些,摸起来舒服。

燕明珠拿着一块羊脂玉,端看着上面的花纹,嘴里的话是问青丝的:“我之前让管家安排去打磨的玉质面具做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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