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乐山被众人推选为保长,这个小村庄就算是在北方的白山黑水之间站稳了脚跟,因为大发了一趣÷阁横财,又有很多的土地,这个村庄的名声很大,甚至在官府那里包下了一座山,专门用来从事山货买卖,因为张乐山属虎,所以就把那座山起名为威虎山,再加上他们特别团结,算得上是方圆五百里之内响当当的人物!

这北方的日子就是这样,要么就是不发财,要么就是发横财,甚至到了后来,张乐山的故事还传到了关内,很多破落户就是因为听到了他的故事,才下定决心北上南下,越来越多的传奇在慢慢上演。

人们好像对出身门第的尊重越来越淡,你是读书人又怎么样?你家几代书香门第又怎么样?我只要发了横财,我照样请你们几代书香门第做师爷!

看不起出身低?洪武老皇爷还是放牛娃出身!你看不起一个试试,你看我干不干死你就完了!

而且这些人当中也不乏有识之士,他们发了横财,一身草莽之气,但却不想让自家孩子继续满身血腥,他们想让自家孩子好好读书明理,将来也成个小神童,考上个秀才,如果能被陛下的应天大学看上,那可就是一步登天了!

同时,一种冒险的心态也在民间慢慢盛行,大明的土地太大了,蛮荒之地众多,说是危险满满也不为过,但说是满地黄金也可以,于是有很多的人登船去了新世界,也有很多的人登船去了大胜岛,甚至有很多人想要去西方做买卖!

百姓们愿意闯,百姓们愿意变通,这是现在的大明朝廷最喜欢看到的事情,与其强制性移民,给钱,给粮,给地,还不如给百姓们种下这一个冒险的精神,同时还有政策上的大力扶持,让他们自发的走出家门去!

一群人吃到甜头以后,会把这种精神永远的传下去,直到全天下所有的土地都被占满,阶级才会稳定,只不过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朱标明白这一点,大明的人太少,打下的地盘又太大,想要刺激他们走出去,不让那么多土地变成蛮荒之地,就要用一些激进的手法!

想让百姓们拼命开拓,又不给百姓们吃饱穿暖,挣点钱你就百般盘剥,平时还有满口仁义道德,这种玩意儿用永乐爷的话来讲,这叫臭不要脸!

应天的酒馆当中,一个穿着破旧长衫的落榜秀才正在小心翼翼的喝酒,在他的面前还摆了一盘茴香豆,旁边站着一群身穿短衫的平民百姓。

掌柜的已经收拾好了行装,他有三个儿子,这次带走两个,再加上一些亲族,足足带走了二三十个男丁,只见他豪迈一笑。

“树挪死人挪活,日子过得不好就多走动走动,日子过得不好,还在家里边死待,那可就是窝囊了!”

“以后这酒馆儿,就是我婆娘在管了,有照顾不到的地方,大伙多海涵……”

掌柜的拱了拱手,带着一群人就要走,身后还有泪眼朦胧的自家婆娘,旁边的人也有些看不下去,大声开口说道,“我说我掌柜的,这都腊月二十九了,过完了年再走不行吗?”

掌柜的声音有些哽咽,脚步没有停下,声音之中也带了几分水音,“我怕过了年,就舍不得走了,我是穷了一辈子,我总得让我的孩子过上好日子!否则还算什么男人?趁着年轻!拼一把!”

掌柜的没回头,径直往外走去,身后跟着一张张热血沸腾的脸。

那穿长衫的落榜秀才,脸色之间的麻木渐渐消失,忽然往前两步,“掌柜的,我姓高,是一个落榜秀才,熟读孙子兵法,带上我,我给你出谋划策!”

“哈哈哈,好!”掌柜的哈哈大笑。

“脱了那破衣服吧,穿上这羊皮袄,要不然北方的天气你可扛不住!”

一群人往外走去,地上只剩下了那件破旧至极的长衫,哪里有什么脱不下去的长衫?哪有什么心里的长衫?无非是拉不下面子而已,无非是不能吃苦而已。

大明的书生敢打敢拼,大明的书生不惧怕失败,他可以承认自己读书高不成低不就,但是也从来都没有后悔过读书,科举不中就去干苦力,科举不中就去茶馆说书,只要有能耐,在哪里都能混上一碗饭吃!而且这书没有白读的,干苦力我也要干一个小头目,说书我也要说的最精彩!

一群人笑呵呵的走出酒馆,勾肩搭背的往城门外走去,一群汉子,拿着朝廷的文书,身后背着长刀火枪,就这么出了城门。

未来的路虽然不知会如何,但是在这条路上,最起码他开始走了!

门口坐着一老一少,身旁还跟着一个长随,那长随非常懂事,眼睛盯着那一老一少的酒杯,同时还要盯着脸色,一举一动都是学问,一举一动都让人看着舒服。

“九江,你说那群人能发财吗?”

朱标笑呵呵的吃了一颗茴香豆,又美滋滋的抿了一口烈酒。

李景隆点了点头,“小的相信他们一定可以,能拼能闯,敢打敢杀,大明的土地这么大,就算是开荒种田,不出几年也能变成大地主…”

一旁的朱元璋撇了撇嘴,“放屁,什么叫敢打敢杀,百姓还得过安生日子,不能天天想着发横财,否则的话以后没有那么多横财可发了,他们就会想歪!”

朱标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爹说的有道理…”

父子二人缓缓的站起身来,在这应天大街上感受着年味儿,李景隆屁颠屁颠的在身后跟着。

李文忠的病没有恶化,这些日子精神状态也挺好,所以父子二人这次出来,李景隆就自告奋勇做长随,跟在父子二人身旁伺候着。

可千万别以为这是溜须拍马,人家可是妥妥的伺候长辈,任你谁都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这火枪啊,你要心中有数……”

朱元璋想起刚才的那群人,心中有些不安。

“前些日子北方奏报,说是很多西伯莱人家中都有火器,虽然都是一些铁匠铺的私造,但是也威力不小,这种事情绝不可姑息,否则十年以后大明满地是火枪,百年之后,你打下来的土地都被开发完了,穷富已经定下来了,到时候就要有人铤而走险,上山为匪!”

朱元璋的眼光有些深沉,掰着手指头说道,“你可别看现在北方一个村庄,一个村庄,过得非常和谐,这时间长了,村庄之间一定有仇,到时候两个村庄打起来,土炮,火枪都拿出来了,当地的官军又不多,搞不好就得出大乱子!”

其实百姓手里的那些火枪,在朱标的眼中就是一根烧火棍,铁管而已嘛,和栓动式步枪和重机枪相比,那简直就什么都不是!

但是朱元璋却对火枪有着很大的敬畏之心,他认为这个玩意儿无论是强势弱势大是小,都应该掌握在朝廷的手里,侠以武犯禁,更别说有火枪了!

朱标沉吟片刻,压低了声音开口说道,“爹,这个事情儿子考虑过,但是现在除了神州中原以外,其他任何地方的生存条件都是恶劣至极,没有这些武器傍身,百姓们很难存活,与其让这些地方沦落为荒地,还不如让他们折腾去,反正折腾来折腾去,都是咱们大明子民,只要大明军队不烂,只要中央朝廷不烂,他们就翻不起什么浪花来…”

其实朱标不是没想过禁枪,但是这种事情不是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能做的,首先大明的人口密度太低,甚至相当一部分地方野兽比人还多,给百姓们一张弓箭,就让他们到野外开荒,这是妥妥的草菅人命!

这种事情也就是到后期人口多了,村庄和村庄可以相连,城市之间也可以相通,到那个时候,才可能实现。

朱元璋点了点头,眼神之中闪过了一丝欣慰,“你想过这事儿就好,你要多教教雄英,这事儿不是一代人干的,你打下来的那些地盘,两百年也未必能住满,你要把你的能耐传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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