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亦有毒(中)

“阿一兰,不要再想了。如果一个男人真喜欢你,他是不会轻易放手的,他在山寨的时候就会要你。那个时候你跟他几乎是朝夕相处,而你每日看他的眼神,是人都会明白。他若是真是对你有想法,早就出手了,不会等到今天。那个时候大哥和我都给足了机会让你单独跟他在一起,但是他始终都没有碰过你。那么现在他就更不会了。”

“那个时候也许他不想伤害我,或者有他不得已的原因。”

“阿一兰,你不了解男人。你看看今天的那个歌姬,她那么漂亮,歌声那么甜美,是男人都想染指。你都听见的,她过去是唐公子的情人。他认识你之前就有过这些形形*的女人,像他这种人,如果他真喜欢,他就会去占有。如果他真是喜欢你,早就占有你了,即便他当时有什么不得已的原因,像他这种跟女人打惯了交道的人,他至少也会想办法占有你的心,或者是想法让你等他。男人都是贪心的,哪有美食当前而不享受的。而现在如果他再也不去碰别的女人,只能说他太爱自己的妻子,不想伤害她。今天那些人的议论你都听见的,除了那个歌姬,还有舞女,江湖上的女人,甚至还有良家子,闺阁里的小姐,皇家的公主,他曾经拥有过那么多不同的女人,转而来对这一个专心专意,也说明这是他真心所爱。”

“他如果真是专心专意,那我们来那天,他就不会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我妹妹那么迷人,男人有时候会受诱惑是很正常的,有时候会有那么短暂的迷失,但那往往都是一瞬间,不真实的。他现在不是在极力维护他的妻子吗?”

“也许是他怕她,或者怕她危害我们的山寨?”

“阿一兰,你想得太多了,其实像少夫人那种女人,男人一定会珍惜的。她明知你是来跟她抢丈夫的,她仍然能够对我们以礼相待,如此宽容地维护丈夫的体面。下午你也听九少爷说了,有妻如此夫复何求。这是男人理想的妻子,唐公子当然知道他自己在做什么。他在这里的生活,他的地位,他的前途都需要这么一个通情达理的女人来替他维护。而你我都亲眼所见她的美貌和风情是他留恋的。”

“你喜欢她了是吗?普帮人喜欢就是喜欢,不能放走自己喜欢的人。桐花在最后放出墨蝉来伤他,就是不想放他走,她想带上他一起去另一个世界。”

“但是我们这次必须放,因为他们跟我们是完全不一样的人。我们俩都放手,一起回山寨去。”

“我做不到,如果我在这里得不到他,我就要让他跟我一起回山寨去。”

“他是不会跟你走的。”

“他会的。让他和那个女人都跟我们走,他是我的,那个女人是你的。我们虽然现在没有墨蝉和毒毛蝂了,但是普帮人有别的东西足以收服那些对我们不专一的人。刚才如果不是他往后退了一步,他就已经是我的了。”

“你带了蛊虫出来?”

“为什么不?这是对付花心的男人最好的办法。”

“你不能这么做,这样是会给油桐寨招来灾祸的。你忘了清泉的普邦寨是怎么覆灭的了?”

“那我不管,我只知道我喜欢他,他必须是我的,是我们的,我和桐花的。”说完她头也不回地沿着刚才新杰退去的方向走过去。耳达站在那里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在主人的院门口,阿一兰碰上了从里面出来的彩儿和周妈妈。

“姑娘,少爷少奶奶都休息了,有事你明天再来吧。”周妈妈实在不喜欢这个野丫头,这半夜三更的直往主人院子里闯,出言阻止她。

“我们明天要离开了,我来跟唐公子说几句话。”

“那你在此稍等,我去通禀一声。”但是阿一兰并没有停下来,继续往里走。

屋里新杰已经换过衣服,正揽着妻子坐在自己膝上跟她说话,被这么扰乱实为二人所不愿,看到她进来,二人不得不站起来走到外间来迎着她。此情此景让阿一兰的眼睛更加幽蓝。

“唐公子,我来只是想再问你一次,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刚才已经跟你说过了,我只把你当妹妹,请姑娘早点回去休息吧。”

“那我们明天就回油桐寨,你能像那天我来的时候再抱我一下吗?”当着妻子的面受到这种要求,新杰为之一怔,他还没有说话阿一兰已经来到面前抱住他,他拉开她的手的一瞬间手背上有着一阵似曾相识的感觉。

“明天我们回油桐寨吧,跟我们一起走,雌虫已经进入你的身体,雄虫我留在寨子里了,如果二十一天之后他们不能相聚,你就会看到桐花了。还有你这个女人,如果你不想他有事,你就乖乖地跟我们走,我二哥会好好照顾你的。”

“你说什么?”莲儿已经觉察到新杰的脸色不对。

“他已经中了我的蛊虫,那是我从小用经血养的。如果二十一天之后雌虫不能和雄虫在他体内相会,他就会被食髓而死。”

莲儿觉得心中一凉,千般毒药她都可以试着一解,唯有这蛊虫是无药可解之物。

“只要他乖乖跟我走,回到山寨就没有事了,你如果不想他受其他的苦的话,也跟我们一起走,因为我二哥喜欢你。”

“如果我们不走呢?”新杰冷然地问。

“我已经跟你说过了,我想你在普邦应该见过后果,那个对不起我大姑母的男人的死相你应该还记得。”

“是吧?这东西没有其他解药的?”

“当然没有。普邦的女人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你想怎么样?”阿一兰看见新杰拿起了一把匕首。

“不怎么样,我只是没见过这东西,想掏出来看看。”他翻转匕首,将自己内力逼住蛊虫的左手臂皮肉划开,血流如注。他用刀尖将那两寸来长的祸害挑出,扔在地上仍在蠕动,随即用匕首连连剁下,阿一兰疯狂地冲过去企图保护她的圣物,但为时已晚,早已被新杰剁成几段。

“莲儿,帮我拿七石粉来。”莲儿知道这种东西没有发作之前一般自身不带毒,但是为了保险起见,应该将刚才它在体内爬过的地方的血吸出来以防万一。

在妻子为他处理伤口的同时,他让彩儿去找一幅白绢来给阿一兰,将死了的雌虫包起来带回山寨去跟雄虫合葬。这种蛊虫是普邦女子的圣物,自小养在身边,雌雄各一,单独一只无法生存。普邦的女子成年出嫁之后,如果丈夫不忠,会将其中雌虫种入其体内,每隔一段时间放雄虫去跟它相会,雄虫再从体内爬出回到寄居所在,如果过了时间,雌虫无法和雄虫相会,就会在体内狂咬将人治死之后再爬出来回到主人那里。每个普邦女子都是母女相传从小就学会养虫和御虫的技艺,这虫子是她们一生的伙伴,也是她们一生对情爱追求的寄托。新杰在油桐寨听说过,并且见过因此丢命的人,但是他从来没想过这东西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耳达此时还呆站在一边,他本来是想跟来阻止阿一兰的,但他进来的时候,新杰已经将蛊虫取出,这骇人的一幕让他不知如何应对。

“耳达带你妹妹回去吧,明天一早我派人送你们上路。”

“唐公子,少夫人,实在对不起。不过少夫人请放心,阿一兰的蛊虫是没有毒的。”

“事情已经过去了,你先带你妹妹回客房吧。”

当所有的人退出去之后,莲儿还在为新杰疗伤。“刚才耳达靠近的时候,你为什么在暗中运气?”

“普邦的女人有蛊虫来拴住男人,而男人是有牵情草来绑住女人的。”新杰深深地看着她:“我怕他真的是喜欢上你了,不过还算他理智。”她睁大双眼惊奇地看着他。“我家娘子如此迷人,那小子动心也很正常。”

“刚才吓死我了,这东西在人体内随血行甚快,幸亏你在这里就阻住了它。”

“我中过一次桐花妹的墨蝉。”后面的话他没有说,普邦的女人从小就练就了这些施虫放毒的伎俩,因为有前一次的教训,他早就在阿一兰说要抱他一下的时候就已经运气抵住各个穴道。“当初是很大意才会着她的道,如今我有莲儿需要照顾,当然自己要处处小心。”虽然他在嬉笑中说出,但是这种为了她而自己处处小心的防范,不能不让她心动,刚才失血之后还要运气准备暗中保护她,那是极为消耗体力和功力的。

“你以后老实点,不要再去招惹什么来,到时候我可再也不管你了。”

“不敢了,娘子!”娇謓的佳人别有一翻风情,看得人心旌摇动。看到他又想赖过来,她赶紧阻止。“你这手刚刚才包好,不许乱动。”

“我不是还有一只手吗?有的东西也不需要手。”这么赖皮,莲儿只有翻白眼的份。

“三少爷,刚刚失血很多呃。”

“没有关系的,只要失的不是心,不是我的莲儿,其他都无所谓。”

“真的?”

“你知道我在意什么。”

“真的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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