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从此以后变得能歌善舞……(第一更,求订阅,求支持)

想要激发人们的热情,最简单的是什么?

也就是金钱的刺激了。

但有时候,人们的热情是源自于内心的渴望。

驱使着朱由彬作出远航欧洲这个决定的,无疑就是他内心的热情,与什么功名利禄没有任何关系。

其实,在大多数时候,热情与渴望正是驱使人们做出某些决定的最大动力,功名利禄反倒是次要的。

对于李欣白而言,他压根就不在乎银子,也不乎什么功名利禄。

毕竟李家本身就是扬州大户,虽然不经营盐业,但却也是妥妥的土豪。与其它的土豪不同,早年间他曾从军,追随陛下往辽东任军职。

崇祯十四年因伤残的退役后,回到扬州后,他继续过起李家三少爷的日子,只是李家的大门上除了进士及第的牌子外,又多了一块“钦赐荣勋”,表明着李家有人从军立功。

除此之外,人们对李家三公子也就没什么印象了。因为多年来,他一直隐居在城外的别业中。

他不看重功名利禄,其实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既有功名,也不差银子。剩下的也就只有热情了。

几乎每天,李家的别业里都会传出枪声,对此,周围的百姓早就见怪不怪了。

“三公子又在试枪了。”

被枪声吓到丫环轻声说道,

“哎,咱们这个三公子,打从辽东回来,就迷上那些东西了……”

丫环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时,急促的枪声嘎然而已。

在后院的沙袋前方,李三放下手中的摇杆,然后自言自语道。

“用铜筒的话,故障降低了不少,就是太贵了一点。”

“不贵不贵,一点都不贵。”

一旁的郑则林说道。

“这个钢筒虽说看起不便宜,可它是固定在这条布带上的,打了一条布带,直接塞一发子弹,就像佛郎机的子铳一样,它就是小号的子铳而已,看似贵,可是能反复使用。”

“说的倒也是。”

李欣白笑道。

“二弟要不要试试。”

说话的功夫,他就拄着拐杖站起身来,从枪边让开时,他的步姿有些异样,在朝鲜与东虏的交战时,他很不幸被一发炮弹击中了左腿,尽管保住了性命,但是却失去了左腿。

尽管平虏军对伤残士兵的安置很好,但他还是选择了回乡,毕竟,扬州是他的家乡,在回乡后,他就一门心思扑在武器上。在医院的时候,看着身边受伤的弟兄,他的心里就冒出了一个念头——造出一支可以顶一百个人的连发枪。

他听人说过这种枪,有不少人信誓旦旦的说过,陛下在济南时曾用过它,但它到底是什么模样?

谁都不知道。反正就像鞭炮似的“叭叭”打个不停。

在扬州,李欣白用了十年的时间,都没有取得什么实质性进展,直到郑家那个“不务正业”的二公子找上门来后,才终于取得了一些进展。

“三哥见过鞭炮吗?”

“你想啊,你的这个连环枪要是打普通的子弹,肯定连不了,可子弹要是和鞭炮一样呢?”

“把子弹用绳子捆扎在一起……”

在郑则林的建议下,他仿造鞭炮的模样,制出了纸壳弹。

硬纸壳、绳子、布带……直到现在的钢壳。当然,最重要的是什么?还是这架枪的“机关”,其中的机关,他用了整整五年,才完善了设计。

“咚、咚……”

随着郑则林摇动枪身后方的摇柄,它又一次欢腾了起来。

尽管只有一支枪,但是子弹却仍然像是雨点似的飞了出去,在沙袋前方的靶子打出一个个孔洞。

要是有人见到这一幕,必定会吃惊于它的射速,在郑则林射击时,李欣白喊道。

“加快一些……”

郑则林的右手加快的转速,枪声更急促了。终于,在一条弹带打空后,郑则林问道。

“怎么样?有多快?”

“一分钟的射速应该不下300发!”

“差不多成功了吧!我爹下个月要去向陛下展示皇家公园的图样,可以托他把机关枪呈给陛下。”

郑则林他爹是大明最知名的园林大家郑元勋,老山的离宫就出自他的手笔。

“再试试,先打个几千发子弹再说。”

……

半个月后,在江北皇家离宫的如茵的草地上,坐在炮车的后方,李欣白显得有些紧张,他一边把弹带装进弹膛,一边解释道。

“陛下,它是用手动操作,弹带供弹,它的发射机构是由一对星形棘轮组成,棘轮之间就是弹膛,有些类似转轮枪,发射时射手用手转动机匣尾部的手揺曲柄。曲柄每转动一圈可以打出2发子弹弹,其中曲柄在3点钟和9点钟位置时是装填动作,在6点钟和12点钟位置是发射动作。它的结构非常简单,而且容易维修。而且射速可以根据射手摇动的速度来控制,最高射速可达到每分钟350发。但缺点是操作时间长了人会受累,从而影响射速……”

听着他的解释,朱国强笑道。

“空口无凭,先操作一下看看!”

其实当郑元勋说一个子侄制造出“机关枪”时,朱国枪足足愣了好一会。

机关枪!

这东西……好啊!

当初在济南的时候,自己可就是凭着两架马克沁打赢了最关键的一仗,不过从那之后,马克沁就被珍藏了起来。

不是因为不需要,而是因为数量太少,枪支太老。甚至就连同卫队的莫辛纳干也换了下来,原因无他——子弹。

现在这边还无法制造金属弹壳,主要还是因为铜弹壳太贵,而是易燃纸壳弹用着也很爽啊,暂时还没有换装金属弹壳的必要。

但是现在,却有人制造出了机关枪,这简直就是……看着这个装在小炮车的手摇机枪。朱国强不禁有些感慨,不能小瞧这个时代的人啊。

它不是多管的加特林,它是单管的,甚至它还是使用弹带供弹,布弹带装着一个大拇指粗的铁筒,铁筒装有火帽和易燃纸壳弹。

从看到他的瞬间,朱国强就意识到了一件事——从此之后,有不少人必定开始能歌善舞,爱好和平了。

咚、咚……

枪声,连绵不绝的枪声响了起来。

听着这有如一曲欢快的音乐的枪声,尽管他的节奏并不像马克沁机枪那么稳定,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可以像马克沁机枪一样改变这个世界,改变这个时代。

当它出现在战场的时候,必定会改变人们对战争的认知。

这简直就是……一曲死神的欢腾。甚至都不需要去想象,都能够清楚的看到在未来的战争中。会有成千上万的敌人倒在他的面前。

然后呢更为重要的是,它的出现意味着小谷的步兵可以轻易的摧毁大量的骑兵,至于靠着愚昧和野蛮武装起来的敌人,在他的面前同样也是不堪一击的,毕竟勇气无法抵挡子弹,人的数量永远也无法和子弹的数量相比。

能歌善舞、热情好客、爱好和平。在他的面前,所有的蛮夷都会变成这样的。他们会露出笑容,放下手中的刀剑。然后展露出自己的另外一面,从此之后,书本中也就有了自古以来能歌善舞,热情好客,爱好和平的***了。

还是机枪好啊!

机枪就是完美的乐器,可以让那些桀骜不驯的人在这个乐器面前变得能歌善舞,可以让野蛮人放下手中的屠刀,变得爱好和平。

世界上有比机枪更为完美的乐器吗?

没有了!

听着欢快的机枪声,感慨良久的朱国强不禁语重心长的说道。

“哎,这哪里是机枪,分明是乐器呀。”

想了想他又说到。

“先造出一些,朝廷最近准备派船队出访欧洲,像这样的乐器一定要带上几个。让那些欧洲人见识一下,有机会的话,让他们在这样的乐器面前跳跳舞,学习一下舞蹈,毕竟咱们大名可是礼仪之邦啊,到了那里教教他们唱歌跳舞的也是彰显天朝气度嘛。”

这样的感叹之后,周围的人无不是一阵愕然。他们显然无法理解皇帝陛下的这一种感叹。

乐器?

他是乐器吗?

他当然是乐器了,他是能让人能歌善舞的乐器,只不过是你们还没见识过吧。

当然这个时代的人理解不了这个梗,不过没有关系。很快他们就能够理解。毕竟,它的出现将会改变一切。很快,所有人都能够见识到它的威力。所有人都会知道野蛮人是怎么样在他面前变得能歌善舞起来的。

不过朱国强并不准备先让那些游牧民族在他的面前变得能歌善舞,爱好和平。相比于那些不堪一击的北方游牧民族,现在,朱国强更希望欧洲人,那些自以为是自诩为文明,可实际上野蛮非常的欧洲人来体会一下什么叫做能歌善舞,什么叫做文明,对野蛮的全方面碾压。

他们不是自诩为文明人吗?

那就让他们表演一下舞蹈吧,到时候大明的机枪手可以在一旁给他们伴奏,让他们在欢快的曲乐声中跳着他们所擅长的舞蹈,然后向世界,不,向大明表现出他们爱好和平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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