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凭借短信找到了地址。

确实是一家咖啡厅,位于一个不起眼的街角,但也仅仅只是不起眼而已,它并没有建在杳无人烟的荒地,顶多就综合实力拼不过那些所谓的网红店。

在闹市占据一席之地,却显露出了少有的安静。

林默还挺喜欢这种感觉。

毕竟人声鼎沸的地方太过喧嚣。

他正准备进去,手机却猛地一震。

低头一看,是一条新消息。

对方像是知道他已经抵达目的地了似的,直接甩给了他一串数字。

看起来像是包厢对应的房号。

还真是……猜得准啊。

林默抬头,恰好见二楼的窗帘掀动了一下。

虽然只是微小的弧度,但也足以判断一件事儿——刚才有人注意到他了。

二楼又恰好隶属于咖啡厅,那么,方才掀窗帘的多半是发信息的人。

林默垂眸,想了想,轻笑了一声。

看来对方已经迫不及待了。

然而……

他摁下手机电源键,屏幕随之一亮,上边儿的数字恰好跳到15:03。

距约定时间也才过了三分钟而已。

这么急?

也许对方很赶时间。

林默将手机放进兜里,凭记忆走到了包厢门前。

他刚要抬手敲门,就听得里边儿传出一道嗓音。

“请直接进来吧。”

林默也不是什么拐弯抹角的人,见对方都这样说了,他也懒得搞那些毫无意义的礼仪之道,直接推门而入。

刚进去,就被刺目的光线射得一个晕眩。

林默在心底骂了一声娘,抚着眼睛缓了几秒后才慢慢看过去。

只见方才被掀过的窗帘已被全部拉开,就像豁了好大一条口子似的,任凭阳光肆意妄为地向里边儿钻。

光线强是事实,但正常情况下也不至于刺眼,因此,他被射得几近眼瞎是有原因的。

林默强忍着眼冒金星的不适感,视线朝旁边移了一小段距离。

刚好,一只手映入了眼帘。

而那只手正攥着一面放大镜。

林默:“……”

日.狗了,哪个瓜皮没事玩凸透镜?

结果,还没等他主动问候,那个瓜皮就率先发话了。

“朋友,见面礼可还行吧?这儿的阳光挺亮的吧?”

林默心说亮个先人,有本事也让我用放大镜给你聚个焦试试?

林默冷着脸,感觉视力正常后,这才没好气地看向始作俑者。

那是一个少年。

约摸十七八岁,身形瘦削,看起来带点儿病秧子的性质,尤其是他的皮肤,白得有些过分,被阳光那么一映照,更觉瘆人。

林默虽然很不爽,但还是耐着性子问:“你就是发短信的?”

那人微微有些讶异,顿了下才缓缓应道:“是啊,没想到,你第一句话是问这个。”

林默没理他的吐槽。

结果没想到他能自娱自乐:“我以为你会质问我为什么要射你眼睛。”

林默:“……”

那人心态稳得一批,还能继续唱单口相声:“听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窗户是阳光照进心房的唯一途径,我想我是在给你救赎。”

林默感觉自己恐怕是误入了什么邪教,这人不回答他的问题就算了,还在那没完没了地瞎几把文艺。

这就很膈应人了。

大概是察觉到这位青年男子耐心即将告罄,并随时准备摔门而走,少年终于不作了。

“我就是给你发短信的人。”他说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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