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天》 我楚言自深渊魔狱归来,要用手中这九尺巨剑,开山、断海,飞仙、御天
本书又名:《疯了吧?我只比蛤蟆厉害一百倍,你说我是个剑仙?》刚穿越,就看见一只蛤蟆屠城吞山。老姜头说,厉害的修士都在城里。不靠谱的师傅告诉他《妖王录》是《基础妖怪大全》。还经常拎着绝世大妖告诉他,这些都是垃圾,城里人用来吃的东西。还带着屠夫教他杀猪。带着铁匠帮他打剑。带着守城的侍卫教他枪法。许长安一直坚信着,铁匠都这么厉害,自己只是个垃圾。最好再升两级,再升两级,再升两级再出山。多年以后才发现,铁匠是人间剑神。屠夫是人族刀王。守城的侍卫是人族第一大将。就连那个总是看书,文文弱弱,能被自己打一百个的便宜师傅,都是人族至强。原来,自己早已经是人间最强的剑仙。
很多年后,向十一记忆中的大漠,除了黄沙跟灼人的日出,再没了旁的念想。一如很多年前,她也不曾料想到,大漠的那场别离,是永别。向莫楚递给她的那碗红豆粥,是最后的珍馐盛宴。她曾经最理想的生活是日日喝茶吃糕,晨时醒来入眼的第一幕便是向莫楚的盛世美颜,多年来,她曾有过的最远大的抱负也只是嫁于向莫楚为妻。也怪命运弄人,她第一次知道,一夕之间,能够塌毁的不仅仅是门前用黄沙堆的城楼。生活,包括人生,都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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