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乡的食客》时空絮乱,天地混沌,一个迷路人独行路上;古旧宅院,极尽奢华,一群肉食者狂欢其中;行者淡然入内,抓起酒坛自斟了一碗,端起来闻了闻,摇头间浇在了花圃,扔了碗,他走到......肉堆如山的大锅边,抓起一块带把肉,凑到鼻前闻了闻,粗糙的技艺,萦绕的血腥味激的他眉头一皱,正欲扔回,坐席中已有数道阴狠的目光刺来。 呵!他便又抓起一块更大的,走出院子,递向院外给他指路的乞者分食,然后猛然回身,一脚踢飞了对他呲牙,想要替讨好主人的恶狗,砸翻桌案,大步走回院子,当着众肉食者的面,掀翻了大锅…【展开】【收起】
赵侈穿越到秦时月明成为了始皇帝的幼弟赢侈,受命于天得懒癌系统,专为懒癌晚期患者定制,选择就变强!【检测到世界第一美人儿公孙玲珑,请选择...】赢侈:“那个谁,对,别看了,就是你,把你家媳妇儿领回家锁好了!”张良:“???”……秦时魔改同人,本文的历史就是没有历史,本文的时间线就是没有时间线。
我,比比托亚·菲克,一名光荣的海军卧底。身为卧底,我有独特的天赋,(致命光环,使身边亲朋好友受到致命威胁)。我平生所好之事有三,音乐、宴会与交友。菲克:“各位,就当交个朋友,我菲克愿与各位结拜为异姓兄弟。”“今天这么开心,宴会怎么能没有音乐呢?我给各位好兄弟来一首《我的好兄弟》。”【叮!宿主所在海贼团已团灭,宿主获得了更强大的力量,无极剑道。】“唉!各位兄弟,你们怎么突然就死了呢?”卧底王,我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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