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爱,不能珍藏(一)

于是我认真读书,很少去玩。渐渐的身边的朋友都远了,他们有的跟自己的父辈一样外出务工,有的早早的就结婚生子,而我也如愿的考上了大学。跟我那些儿时的玩伴相比,我确实是光宗耀祖了。

爸爸妈妈特地回到老家给我办升学酒席,还给我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其实他们自己都没碰过电脑,但他们听别人说大学生都要一台电脑的,也不知道是谁说的,他们就信了。

接过那台别人带他们去买的电脑,我哭着说,将来我一定会有出息的,我一定会好好孝敬你们的。

那个时候,我也还没有遇见林凌,还不知道怎样才称得上是有出息。

大学开学的第一天,我认识了林凌,他是我室友林冰的哥哥。那天,他带着林冰来办入学手续,晚上还请了我们宿舍几个女生吃饭。

当时,我有些拘谨,因为只需一眼,任谁都能看出我与他们之间的差距。但好在这些年我一直闭关读书,所以皮肤白皙。虽然我当时也不知道怎样穿着才是有衣着品位,但我一直就不喜欢花哨的衣服,所以一身淡蓝色的粗衣麻布虽然简陋,但好歹也有一番文艺清新的气息。

第一次见到林凌我就知道,他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因为他没有问过我是哪里人,父母是做什么的。

但是他很健谈,一顿晚饭下来,他没有让我们三个性格与背景迥异的室友闲下来过。至于他的妹妹林冰,自然也是没有闲下来的。但相比之下,我的话要少很多,大多数时候我都是在听,因为他们的话题有好多我都不懂。

林冰说,她哥哥比她大六岁,现在已经有了一家自己的公司。虽然公司不是很大,跟她爸妈的公司是没法比的,但挣的钱却不少。所以她从来不担心没钱花,因为她哥哥最疼她了。

所有人都羡慕她命好,我也羡慕。

没过多久就是中秋了,林冰请我们几个外地的室友去她家里吃饭。这是我第二次见到林凌,他在厨房里有条不紊的忙着。

他笑着说爸爸妈妈在国外,家里的阿姨也请假回家过中秋了,言下之意就是他不得不下厨房。

我说需要帮忙吗?

他说如果我会的话当然好。

我看着杀好的鱼,问他是用来蒸的煮的,还是红烧的。他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觉得怎么弄好?于是我把鱼腌好,说过会儿再蒸。他说好。

室友在旁边看着,问我在家的时候是不是经常做这些粗活的。我说这不是粗活,是细活。

然后林凌说,我帮你打下手吧,今天你做主厨。我没有异议。

林冰从小就是被惯着宠着长大的,所以就算她想帮,也委实帮不了什么忙。其他两个室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我不知道,但看她们看着被绑好的螃蟹一脸不忍的样子,想来也做不了什么。

于是林凌让她们出去客厅玩,说厨房有点脏。

当每一道菜出锅的时候,林凌就会第一时间在厨房先尝尝。他说我的手艺比他们家阿姨还要好,问我怎么学会的。

我说炒着炒着就会了,没人教的。他觉得不可思议。

后来吃饭吃到一半的时候,林凌接了个电话,是他女朋友打来的。听林冰说,他女朋友跟他是青梅竹马,两家关系既是世交,又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

我不知道为什么林凌接完电话回来的时候要看我一眼。我想,可能是我多心了。

吃完饭,我打了电话给爸爸妈妈,说着一口他们谁也听不懂的乡音。爸爸妈妈问我在学校好不好。我说很好,学校很大,很美,食堂的饭菜也很好吃。他们说那就好。然后他们又问我钱够不够用,我说够了,学校的饭菜不贵。他们叫我不要太省着,也要吃点好的。我说好。

跟爸妈打完电话,我就去了厨房。林凌正在洗碗。我走过去问他:“你公司需要做兼职的吗?”他看了我一眼,没有回答。

我也拿起了抹布洗着碗,有条不紊的说着:“我想要一份工作,我不想跟我爸妈要生活费。”他看了我许久,似乎在考虑着什么。很久之后我才知道他当时在考虑什么。

最终他说:“介意做小时工吗?”

我说:“不介意。”

于是我成了他的小时工。他平时都不在他爸妈家里住的,他有自己的住所。但是住所里缺一个打理家务的人,以前他也是叫小时工的。如果我愿意做的话,他不介意换个小时工。

我说我愿意做。于是他把地址和钥匙都给了我,在没有任何人知晓的情况下。他说那个住所只有他自己知道,连林冰和他女朋友都不知道。因为那是他需要清静,想要好好休息才去的地方。所以他不想要让任何人知道。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一个月都难得去几次那个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家。他没去的时候,我会在空闲时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的。他在的时候,我就会为他做好饭菜。他很大方,给的薪酬很丰厚,所以我也再没有跟家里要过钱了。我说我找到了一份兼职工作,爸爸妈妈都很开心,说我真能干。

有一次林凌出差回来,给我带了份礼物。是条连衣裙,是我喜欢的款式和颜色,但我没有收。他问我为什么不收下,他知道我很喜欢。我说,如果我穿上这条价值不菲的裙子,只怕所有人都要以为我做了什么不正经的事,可我只是做了份小时工。

于是林凌笑了,把裙子扔在了一旁。

我把裙子用衣架挂起来,放进了林凌不常用的那个衣橱。

后来,林凌出差习惯了给我带礼物,衣服包包鞋子,项链耳环手链,他都买过。我都会整整齐齐的把它们放进衣橱或柜子,从来没有用过。

我大三下学期,林凌订婚了。订婚前一天,他在家里待了一整天,那天我没课,所以他让我多待会儿陪他聊聊天。

他看着我,看了许久,然后笑了。

他说,陈欣,我知道我会爱上你,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

他说,陈欣,我知道我会爱上你,可是我不知道我到底会有多爱。所以我想试试,所以我让你来我这做小时工。

他说,陈欣,原来我的爱也很浅薄,所以我会订婚,总有一天也会结婚。那个女人不会是你。

他说,陈欣,别以为只有女人有直觉,男人也有的,所以我知道,你也爱我。可你的爱,也与我一样浅薄

他说了很多,我听着,没有说话。

大四上了一个多月的课,我就去实习了。我打电话给林凌,说要把钥匙交给他。他说现在不在国内,让我下次再给。于是我只好先去公司实习,反正我还是要回来学校的,到时再把钥匙交还给他吧。

离开这个城市去深圳之前,我最后一次去那打扫了一遍。从我第一次进这个家,到现在,这里多了三个衣橱,两个柜子。那里面放的全是林凌给我的礼物。我没用过,却一直好好的珍藏着。我知道他懂的,从第一次我把连衣裙挂进衣橱,他就懂。他知道,我在珍藏着,所以他很默契的跟我一起珍藏。

其实我不怕束缚。我已经被家庭的责任束缚了,我已经被那一颗孝顺的心束缚了,我不怕再被情感束缚。可我不愿被一个没有自由的男人束缚,所以我选择珍藏。

不管是否浅薄,我谢谢他给我那样一份爱,谢谢他让我可以拥有这样一份珍藏。离开虽有伤感,却不遗憾。

未来的日子,不管风吹雨打还是风餐露宿,我都只是我,那个坚韧的不肯去做任何改变的我。

林凌说过,如果我能柔弱一点,如果我能笨一点,如果我能懒一点,我都可以不用那么辛苦。可是我就是我呀!他只能无可奈何的笑着,我也只能无可奈何的受着。

我想,到了深圳,我就努力工作,努力去做一个有出息的人。

可事情远远不是那么简单就可以做好的,很多东西不是自己想做就能做到的。

我跟许多在深圳工作的人一样,住进了合租房,早上出门挤地铁,晚上回家也挤地铁。看着车厢里,一张张疲惫到麻木的脸,都与我如出一辙。

我们都拿着微薄的薪资,租房子,吃饭,交水电费忙忙碌碌昏昏沉沉,工资卡上却怎么也凑不出给妈妈买一条金手链的钱。

有多少个夜晚,当我下了地铁,走出梅林关,踏上天桥时,泪水已蓄满眼眶。我问自己,这是我要的生活吗?每天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机械的来来往往,面无表情的吃着路边摊充饥到过年时,却只能尴尬的跟爸爸妈妈说,我没有留到什么钱。

其实哪里是没有留到,而是根本就没有挣到。

想起考上大学时,我跟爸爸妈妈说,“我一定会有出息的”就觉得好笑。我凭什么那样壮志酬筹?而现在我又要怎么去壮志酬筹?我不禁要问,到底是我在过生活,还是生活在磨砺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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